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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湖南袁可立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7日披露了《关于资产收购及相关交易的补充公告》(临2016-046)。本公司与其关联方湖南袁可立高新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并以188,600元的价格购买了其佛山袁可立汽车,现就有关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一、佛山袁可立的主要业务

佛山袁可立截至2016年7月31日尚未开业,现持有湖南袁可立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租赁”)100%的股权,湖南租赁持有深圳袁可立汽车租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其中湖南租赁设立了武汉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湖南租赁及其子公司针对公共旅游领域的汽车租赁市场(网络汽车租赁市场和出租车市场)推出了混合动力汽车租赁业务。

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二.佛山袁可立注册资本认购安排

截至2016年7月31日止,佛山市袁可立区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尚未到位,实缴人民币0元,由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前缴足。

三.此交易涉及的债务结算安排

截至2016年7月31日,佛山袁可立及其子公司湖南租赁向控股公司的未偿贷款总额为29,080,938.97元,主要用于购买混合动力汽车和深圳市120个车辆登记指标。以上贷款来源于湖南租赁的日常业务运作,并非本次股权转让产生的新的关联方贷款。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将于2016年9月30日前向佛山袁可立提供贷款,以清偿控股公司的全部债务。

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不为佛山袁可立提供担保或委托理财。此次收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宣布。

湖南袁可立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8日

标题: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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