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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惠济山绍兴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龚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龚景集团”)的通知,龚景集团办理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权的解除质押和再质押手续。详情如下:

一、控股股东部分股份的质押释放

2015年3月6日,龚景集团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79,9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99%),用于股份质押式回购业务。首个交易日为2015年3月6日,回购交易日为2017年9月6日。2015年3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公告号。:Pro 2015-004)。2016年8月10日,龚景集团解除对海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5800万股限制性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50%)的质押,并已办理相关手续。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暨再质押的公告

二.控股股东部分股份的再质押

2016年8月12日,龚景集团向郭芙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质押了184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4.60%),2016年8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行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2016年8月15日至质押登记注销之日。

2016年8月15日,龚景集团将上述质押股份中的39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90%)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首个交易日为2016年8月15日,回购交易日为2018年8月15日。相关程序已经完成。

三、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龚景集团持有本公司132,000,000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33%;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32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

四、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其他披露

1.股份质押的目的

龚景集团股份质押主要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流动性。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龚景集团质押股权融资的还款来源主要是自有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产生的现金、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龚景集团信用状况良好,具有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

3.可能的风险和对策

目前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如果随后发生质押股份清算或强制清算,控股股东将采取必要的对策。

公司将密切关注控股股东上述股权质押的进展,并继续依法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宣布。

惠济山绍兴酒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标题: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暨再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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