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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用于赎回、分红和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基金账户名称相同。为方便结算,请预留银行卡账号加入银联。

(2)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时,必须提交完整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书》。

(3)认购资金的分配

个人投资者在申请认购前,应将全部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公司指定的直销账户;

3.预防措施

(1)基金募集期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已拨付资金,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投资者已拨付资金,但未在期限内办理认购手续;

●投资者分配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

●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或失败认购资金。

(2)投资者提交T+2开户申请后,应在T+2在我行直销中心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结果,或通过我行客服中心和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投资者在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应在T+2日到我们的直销中心或通过我们的客服中心和网上交易中心查看认购申请的受理结果。认购确认结果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我们的直销中心查询,也可以通过我们的客服中心和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2)其他销售组织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四、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以在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和我公司直销中心申请开立和认购基金账户卡。

(1)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1.开户和认购时间

该基金将于发售当日上午9: 30至下午17: 00开放(星期六及星期日照常开放)(注:工作日下午15: 00后,星期六及星期日为申请的预登记日)。

2.申请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时应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证明原件及单位公章复印件;

(二)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基金业务委托书》;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经理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印鉴卡一式三份;

(6)指定银行账户信息(银行、银行名称、账号)及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填写完整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8)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传真或电话交易协议(如申请开通传真或电话交易方式)。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用于赎回、分红和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基金账户名称相同。

3.申请认购时,必须提交完整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

4.认购资金的分配

使用信用凭证或电汇等主动支付方式将全部认购资金汇入我公司指定的直销账户;

5.预防措施

(1)基金募集期结束后,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

●投资者已拨付资金,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投资者已拨付资金,但未在期限内办理认购手续;

●投资者分配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

●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或失败认购资金。

(2)投资者在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以在T+2日到我们的直销中心或通过我们的客服中心查看开户确认结果。

(3)投资者在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应在T+2日到我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结果,或通过我公司客服中心和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我们的直销中心查询,也可以通过我们的客服中心和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2)其他销售组织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和认购的相关程序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V.清算和交付

1.基金合同生效前,所有认购资金将存入专项资金募集账户,募集期结束后,认购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将转换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投资者认购资金的利息由登记机关计算。

2.基金权益的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在出售后完成。

六、基金验资及基金合同生效

1.募集期限届满,基金管理人应当聘请法定验资机构对募集资金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登记机构应当出具认购人数量证明。

2.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完成,基金合同生效。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4.募集期限届满,基金不符合基金申报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将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算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七、买卖双方或中介机构

(1)基金经理: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36-37层

法定代表人:张

电话:021-38650999

传真:021-50479997

联系人:吴陈英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40099(免长途电话费)

公司网站:www.hftfund

(2)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殷诚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站:www.bankcomm

(3)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36-37层

法定代表人:张

电话:021-38650797

传真:021-33830160

联系人:康旭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40099(免长途电话费)

公司网站:www.hftfund

2.其他销售组织

交通银行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殷诚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站:www.bankcomm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其他符合基金销售条件的销售机构,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告。

(4)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电话:010-50938856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崔伟

(5)律师事务所:上海同利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殷诚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余伟峰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承办律师:黎明明和孙睿

(6)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注册会计师:陈玲、付

电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付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4日

标题:海富通欣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地址:http://www.pyldsnkxy.com/pyxw/103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