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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8月25日

1公告的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在满足相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的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只基金的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5%。”

2 .与股利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选择现金分红的投资者的分红将于2016年8月30日从基金托管账户转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收入分配公告已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核。

(2)在股权登记日购买和转换的基金份额享有该股息,而在股权登记日赎回和转换的基金份额不享有该股息。

(3)基金的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者可以到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基金的分红方式。该收入分配将基于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包括2016年8月26日)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

(4)基金可以在不同的销售组织中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如果投资者在多个销售组织中持有基金,在一个销售组织中修改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在其他销售组织中设置的分红方式。

(5)在股权登记日(含2016年8月26日)前已办理基金转托管但尚未办理转托管的投资者,将被视为股息再投资,转托管确认后,转托管的基金份额将与股息再投资收益一并转让。

(6)基金在除息日(2016年8月29日)暂停转换业务。

(7)基金分红将导致基金净值的变化,但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的投资收益。

(8)投资者可登录公司网站(www.ccfund)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68-666)查询。

特此宣布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5日

标题:长城积极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3次收益分配公告

地址:http://www.pyldsnkxy.com/pyxw/104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