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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完善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和加快省级以下财政分权的改革内容,明确了“三步走”的时间安排。

《意见》明确规定,财权是一级政府用财政资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任务和责任,支出责任是政府履行财权的支出义务和保障。

《意见》明确提出,一是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适度强化中央政府财权,保障地方政府履行财权,减少和规范中央和地方共同财权,建立财权分工动态调整机制。二是完善中央和地方支出责任分工。中央政府承担支出责任,地方政府承担支出责任。中央和地方政府根据基本公共服务的属性分担支出责任。三是加快省级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一些适合于上级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如维护地区经济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等,将被上移;适合于基层政府充分发挥信息和管理优势的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将被下移;省级以下各级政府的支出责任,将根据省级以下财政分权、财政体制和基层政府的财政状况合理确定。

国务院:推进央地财政关系改革三步走

根据《意见》,2016年,有关部门要按照《意见》的要求,研究制定基本公共服务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我们选择国防、国家安全、外交、公共安全等基础公共服务领域,率先启动事权财权改革。同时,推进省级以下相关领域财权支出分工改革。从2017年到2018年,我们将总结中央与地方在相关领域财权支出分工的改革经验,力争在教育、医疗、环保、交通等基础公共服务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参照中央改革进程,加快省级以下相关领域财权支出责任划分改革。2019年至2020年,重点领域改革基本完成,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框架清晰。

国务院:推进央地财政关系改革三步走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表示,该文件的出台是三大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意味着中国财税体制改革的全面推进。该文件明确规定了财务权限和支出责任,有利于解决学术界和实务界的误解。值得注意的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了权力和支出责任,而这份文件则强调了财权,这是对“权力”范围的更为详细的界定。财权主要是指政府承担和使用的财政资金。这对建立和完善现代金融体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能力的现代化,推进中央和地方财权和支出责任的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标题:国务院:推进央地财政关系改革三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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