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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时代网络媒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披露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公告部分内容有误,现更正如下:

校正前: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8月15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6年8月24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校正后:

东方时代网络媒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8月15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并于2016年8月24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的准备和审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宣布。

东方时代网络媒体有限公司

中西部及东部各州的县议会

2016年8月26日

标题: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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