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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服务投资者,进一步提升客户体验,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其相关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决定自2016年8月29日起调整本公司部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额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资金的范围

1.非货币基金组织

2.货币基金组织

第二,调整内容

1.自2016年8月29日起,如果投资者通过各种代销机构和我公司网上直销购买上述非货币资金,单个资金账户的最低单笔购买金额将调整为10元(含购买费),追加单笔购买金额为10元(含购买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份赎回申请不得少于5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某项交易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再托管等))导致在销售组织(网点)的单个交易账户中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所有剩余的基金份额必须一起赎回。如果投资者通过我行直销中心柜台购买上述基金,则“最低单笔购买限额为人民币5万元”的规则不变。

安信基金关于调整旗下基金申购与赎回数额限制的公告

2.自2016年8月29日起,投资者认购本公司安信现金管理币种(爱基、净值、信息)市场基金份额的最低初始认购金额调整为0.01元,追加认购金额为每股0.01元。最低持股比例没有下限。当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个赎回申请份额没有下限。

2.根据业务情况,各代销机构可设定首次购买的最低金额、追加购买的最低金额和单笔交易的最低赎回份额,高于或等于公司设定的金额。投资者办理相关业务时,应遵循代销机构的具体业务规定。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9日

标题:安信基金关于调整旗下基金申购与赎回数额限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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