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178字,读完约5分钟

[相关新闻]

债转股并不在底部。“僵尸企业”将依法破产清算

债转股资格应该是一个硬性指标。企业可能面临短期痛苦

盈余行业的龙头企业有望成为债转股的主力军

[专家热议]

债转股对股票市场的长期发展有积极的影响

内部人士:以市场为导向的债转股将长期惠及a股

以市场为导向的债转股丰富了化解风险资产的手段

企业的高杠杆率及其潜在的隐患亟待解决。最近,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其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这是我国防范和化解企业债务风险的重要文件,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的重要举措。这种顶层设计的引入为逐步解决企业杠杆降低问题绘制了清晰的路线图。

七大路径力推企业降杠杆 市场化债转股启动

针对市场关注,国务院组织召开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五个部委负责人的新闻发布会。根据《意见》,杠杆率的降低将遵循市场化和法治化的原则,强调政府不应承担底层责任,而应履行国有企业投资者的责任。同时,《意见》明确了降低杠杆的七种方式,包括企业并购、发展股权融资和目前最受关注的市场化债转股。

七大路径力推企业降杠杆 市场化债转股启动

促进企业降低杠杆的七种方式

近年来,中国企业杠杆率高,债务规模增长过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连在国务院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国际经济环境日趋复杂、中国经济下行压力仍较大的背景下,部分企业经营困难加剧,导致债务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存在潜在风险沿债务链、担保链和产业链扩散。

因此,去杠杆化被列为供给侧结构改革的五大任务之一,降低企业杠杆率是其主要内容。连说,今年以来,有关部门进行了相关政策研究和文件起草。

最终发布的《意见》的总体思路是,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导向,通过推进并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自我约束、盘活现有资产、优化债务结构、有序发展市场化银行债转股、依法破产和发展股权融资等方式,积极稳妥地降低企业杠杆率。

具体到并购,《意见》支持通过并购培育优质企业,鼓励企业跨地区并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向民间资本开放垄断行业的竞争性业务领域,推进重点行业并购,鼓励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加大并购力度,加快“僵尸企业”退出,加大产业集中度低、同质化竞争突出行业的联合重组力度。

盘活企业现有资产的途径包括清理企业现有资产、盘活闲置资产、加强现有资产整合、有序开展资产证券化,通过发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支持房地产企业向轻资产经营模式转型。

依法破产推进的工作包括建立和完善依法破产的制度和机制,完善企业破产的支持体系,明确“僵尸企业”应当按照司法程序进行清算,支持债权人和企业对符合破产条件但仍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股权融资的发展主要包括加快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制度,研究股份转让系统上市公司向创业板转让的相关制度,规范服务中小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进一步发展壮大证券交易所主板,加强发行、退市、交易等基础制度建设,创新金融资金使用方式, 发挥产业投资基金的导向作用,探索利用股票-债券组合、投贷联动和夹层融资工具。 此外,鼓励保险基金、年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等长期基金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股权投资,有序引导储蓄向股权投资转化,积极有效引进外国直接投资和外国风险投资基金。

七大路径力推企业降杠杆 市场化债转股启动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自律主要是明确企业降低杠杆的主要责任,强化国有企业降低杠杆的考核机制;多途径优化企业债务结构包括促进企业进行债务清算和债务整合,通过加快企业信用债券产品创新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成立金融公司来降低融资成本。

在降低杠杆率的七种方法中,以市场为导向的债转股是最受关注的。《意见》明确禁止将“僵尸企业”、不值得信赖的企业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作为市场化债转股的对象,鼓励发展前景好但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进行市场化债转股。

市场化债转股不是一顿免费的午餐,为细化和明确具体实施方法和政策措施,国务院还制定并发布了《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作为《意见》的附件。 连说,哪些企业可以债转股,哪些企业不能,这是市场化、法制化债转股成功的重要标志。该文件界定了正反两方面的名单,这只是一个政策边界,不是政府直接决定的企业,而是由市场主体根据市场化、法治化和指导性原则,通过自主协商确定的特定债转股企业。这一次,政府不会干预以市场为导向的债转股的具体事务,包括不确定具体要转股的企业,也不会强迫银行进行债转股。相应地,这一轮债转股绝不是“免费午餐”,政府也不承担全部损失责任。 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中国银监会副主席王兆兴表示,中国银行业是安全稳定的,因此此次市场化债转股的主要目标不是化解银行体系风险,而是更多地降低企业的杠杆率和财务负担,为企业争取更好的发展。他进一步澄清,本轮市场化、法制化进程中债转股的范围不是针对不良贷款,还包括正常贷款。 值得注意的是,曾有传言称银行将是本轮债转股的主要实施机构,但《意见》明确鼓励各类机构参与,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并鼓励执行机构引入社会资本,并明确规定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换为股权,除非国家另有规定。银行应通过将债权转让给执行机构将债权转换为股权,执行机构应将债权转换为目标企业的股权。同时,支持银行充分利用现有符合条件的关联机构,或允许其申请设立符合市场化债转股要求的新机构。

标题:七大路径力推企业降杠杆 市场化债转股启动

地址:http://www.pyldsnkxy.com/pyxw/107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