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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记者从10月12日召开的第十届泛珠三角区域地方税务合作会议上了解到,未来泛珠三角区域企业将逐步统一税务登记标志,建立跨区域户籍一体化管理机制,实现跨区域涉税事宜。

新华社记者王卢光义

未来,泛珠三角地区企业将逐步统一税务登记标志,建立跨地区户籍综合管理机制,实现跨地区涉税事宜。这是记者从12日举行的第十届泛珠三角区域地方税收合作会议上了解到的情况。

据介绍,泛珠三角地区9+2地方税收合作始于2004年,主要包括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等9个省市自治区和香港、澳门等2个特别行政区。

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的数据,从2004年到2015年,九个省的地方税收总收入从2295亿元增加到16766亿元,年均增长19.8%。2015年,9个省、自治区的地方税收占全国地方税收总额的三分之一。

国家税务总局物业税司副司长廉启枫表示,泛珠三角区域9+2地方税收合作促进了区域内税收一体化进程,激发了内地与港澳之间的经贸潜力,为全国跨区域税收合作提供了一个模式。

记者了解到,跨区域税收合作开展12年来,泛珠三角地区的税收业务环境得到了极大的优化。随着合作进入新阶段,各方都在寻求新的突破。首先,各方将继续深化合作,探索建立统一的政策执行标准,建立泛珠三角地区企业跨省迁移的税收政策衔接协调机制,确保企业税收政策的持续实施。

同时,逐步统一泛珠三角地区地方税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促进公平执法。此外,推进税收征管合作,建立泛珠三角地区纳税人户籍一体化管理,逐步规范纳税人户籍标识,开展涉税信息交流共享、人才交流和培训合作。

会上还签署了第十届泛珠三角区域地方税收合作会议备忘录,同意完善更高效的合作机制,确保目标顺利推进,并同意每两年由各省、自治区轮流召集和主持一次会议。(结束)

标题:泛珠三角企业将实现涉税事项跨区域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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