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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团连续4个月向8个省、自治区报告了内蒙古280人的情况

新一轮中央环保督察风暴的结果将陆续公之于众。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016年首批八个中央环保检查组从11月12日开始对被检查场所进行反馈。

7月19日,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开始于2016年,环保督察在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江西、河南、广西、云南、宁夏等8个省(区)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工作。

经国务院批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小组于2016年11月12日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报告了环境保护督察结果。内蒙古是八个被检查省份中第一个公布检查结果的地区。

反馈会议由内蒙古自治区主席布小林主持。中央一号环境保护检查员小组副组长翟青报告了检查员的意见。中央一号环保督察组长鲁浩提出了落实督察意见、做好整改工作的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李继恒发了言。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继文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进行了分析。下一步,中央环保督察团还将对其他省份进行检查。检查对象不应局限于环境保护体系中的狭义环境保护,而应包括环境保护、发展改革、工业信贷、住房建设和水利系统。

内蒙古一半自然保护区的非法开发

今年7月14日至8月14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监察局在内蒙古进行了环境保护检查。

根据检查结果,内蒙古存在四大问题。首先,对生态环境脆弱性、环境保护的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还不到位。许多同志不仅没有认识到生态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而且认为整个地区环境容量大,不会有环境问题。自2013年以来,中共半数常委很少研究环境保护,有些人甚至一年都没有研究过环境保护。

督查组表示,恢复呼伦湖、乌梁素海和岱海生态功能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检查员到达时,2016年2月国家批准的《呼伦湖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项目资金尚未落实,2016年治理任务难以完成。

乌梁素海的治理主要依靠冰汛期补水。综合治理方案尚未批准实施,农业面源治理无效。保护区内5000多亩的水产养殖及其配套项目未经环评批准擅自开工。岱海流域生态退化严重,湖面急剧萎缩,水质逐年恶化。但是,目前有关市县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自治区也没有批准实施岱海综合治理规划。

第二,自然保护区的非法开发仍然很普遍。在89个国家级和自治级自然保护区中,有41起违法违规事件,涉及663家企业,矿山环境治理普遍没有开展。大青山、西鄂尔多斯(600295,BUY)、甘草等国家或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的大量矿山企业直到2016年上半年才停止生产。

此外,水污染和空气污染的预防和控制也落后了。整个地区都存在“好水减少,差水增加”的问题。2015年,全区90个地表水断面中,标准断面同比下降7.7个百分点,劣ⅴ断面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其中,黄河支流12个断面中的5个断面和西辽河流域14个断面中的7个断面水质持续恶化。地下水超采问题在全区十分突出,通辽、呼和浩特和包头的地下水位明显下降。

环保督察动作不断 内蒙古4个月问责280人

据检查组介绍,部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缓慢,全区仍有10家企业没有为22台火电机组建设脱硫设施,其中呼伦贝尔市有许多企业长期超标。截至2015年底,在整个地区的城市建成区,仍有654台每小时容量不超过10吨的旧锅炉。非法开办7个企业热电厂,总装机容量511万千瓦。

第四,一些历史遗留和群众关心的问题亟待解决。这种气味长期困扰着人们。自2013年以来,自治区各级环保部门共收到143起关于北方医药行业的投诉。在现场检查中,工厂有腐臭的味道,北方制药业产生的细菌废渣被生物肥料行业非法填埋,性质恶劣。

据检查组称,乌海及其周边地区的煤田(煤矿)自燃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自2012年以来,自治区煤田(煤矿)消防工程基本处于停滞状态,消防工程的排土场管理、矿区回填等生态恢复工作处于无人监管状态。

包头市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建成后,长期不能正常运行,大量有色金属冶炼废渣没有得到及时处置,造成了环境风险。工业园区急需清理整顿。在自治区级以上的64个公园中,29个没有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31个没有建设集中供热设施,大多数公园没有建设正式的渣场。

内蒙古整改计划应当在30日内上报国务院

针对上述问题,检查组提出了内蒙古整改要求。

具体来说,要做好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等重点湖泊的综合治理和生态恢复工作。协调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污水处理设施升级和中水回用。更加重视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管理,坚决遏制地下水超采。

检查组建议,内蒙古应进一步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和京津风沙源治理,妥善解决草原破坏和毁林开发等问题。加快钢铁、电力、电解铝等行业以及小型锅炉和散煤燃烧等污染问题的治理;加快实施煤矿消防和危险废物处置;妥善解决历史遗留和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

检查组要求内蒙古按照法律法规认真追究责任,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检查人员发现的问题,明确责任,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据了解,内蒙古高度重视中央环境保护监察工作,严格查处严查小组交办的群众举报案件,并予以公开。

迄今为止,共报告了1637起环境问题,362家非法企业被关闭和取缔,206起案件被提起诉讼,57人被拘留,238人被约谈,280人被追究责任。

中央环保督察组强调,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要按照《环境保护监察规划(试行)》的要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在30个工作日内上报国务院。整改计划和整改实施情况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常继文建议,检查后的整改不应该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应该以此为契机,推动地方实施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

标题:环保督察动作不断 内蒙古4个月问责28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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