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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李立峰侯映雪)近日公开判决重庆市渝中区检察院依法公诉的暴力索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法院以非法拘留罪对被告人许立华、张彬等9人判处2年6个月至1年徒刑。 除了许立华、王正金两人不确定是否上诉外,其余七名被告表示每人平均不在法庭上诉。 据说这是扫海除恶专业斗争展开以来,重庆市首次公开的涉及判决的黑恶势力事件。

【要闻】讨债企业手段“简单粗暴”

据法院审理,自年6月以来,周某(别案解决)、杨某(别案解决)等人以重庆缔约国商业管理有限企业为组织载体,召集被告人许立华、张彬、李安等刑期届满释放和社会闲散人员,代替借款为由,进行非法拘留 年6月至10月,该犯罪集团因强索债务,在渝中区多次非法拘禁受害者张某、杨某、袁某等。

【要闻】讨债企业手段“简单粗暴”

年6月22日,张某因债务纠纷被周某率领企业员工控制,周某配备许立华等8人追随、监视受害者张某,限制人身自由,以暴力威胁、语言胁迫等手段强迫张某归还借款,拘留达100多天。

年9月22日,杨某因借款周某安置许立华等7人拘留在某酒店内,轮流跟进、监视,实施限制人身自由、倾听等暴力行为。 9月26日,杨某被公安机关救出。

年9月26日,杨某让许立华等7人把受害者袁某关押在某连锁酒店内,轮流监视,限制人身自由,除了语言威胁和侮辱外,还用钢珠枪威胁,偿还债务。 月29日晚,受害者袁某被公安机关救出。

年11月6日,许立华等嫌疑人被渝中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之后,渝中区检察院以非法拘禁罪向许立华等人依法公诉。

在案件处理期间,渝中区检察长在前面指挥,公诉部门多次组织检察官联合会议,讨论案件的第一事实、证据标准,诱惑检察官严格依法审查案件,向公安机关补充搜查有关恶性犯罪事实,固定相关证据

今年5月29日,在全面审查相关证据收集的基础上,渝中区检察院补充起诉许立华等被告人遗漏的非法拘禁犯罪事实,认定了该事件的恶劣势力犯罪集团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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