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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电(记者孙磊) 2年前,沧州籍北京电影学院清洁工王三明从事时,被北京电影学院的学生贡渤殴打,随后死亡,这件事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两年后,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颁发了决定书,贡渤海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损失的情节,决定不对贡渤海起诉。

【要闻】检方决策不起诉贡渤涵

年12月15点左右,贡渤涵将驾驶的奥迪轿车停放在北京电影学院学生公寓2号楼的东侧通道上,王三明乘坐清扫车经过这里,敲这辆车,贡渤涵下车后与王三明争吵,先推王三明,两人互相打架。 被打后,王三明走了几步突然倒下。

【要闻】检方决策不起诉贡渤涵

经鉴定,王三明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发作,引起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 王三明生前纠纷事件引起的情绪兴奋、体力活动及受到的轻微外伤是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发作的诱发因素。

当天17点左右,贡渤涵被带到派出所接受审问,如实供述事实,后贡渤涵家族赔偿王三明家族人民币75万元整。

贡渤海在事件发生后第二天被刑事拘留,一个月后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保候审,去年6月4日被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保候审,去年6月14日解除了保候审。

检察院认为,贡渤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积极赔偿受害者家属损失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王三明案件的代理律师赵延方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是寻找受害者有罪,最高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通常被判处10年以上徒刑。 贡渤涵有自首的情节,赵延方也有不同的观点,他介绍说贡渤涵当时没有离开案发现场,就被带到了警察那里。 这和自首不同。

【要闻】检方决策不起诉贡渤涵

不起诉的决策书于去年12月16日制作,王三明的家人于12月31日赶到海淀区检察院领取决策书,同时呼吁决策。 赵延方说,尽管贡渤涵的家人对王三明的家人进行了经济赔偿,但仍是民事赔偿,有权进行刑事诉讼。

(原标题:检方决定不起诉贡渤海)

标题:【要闻】检方决策不起诉贡渤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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