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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疫情防控形势继续好转,城区交通逐步恢复正常。为统筹防治疫情,维护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满足广大市民工作和生活需要,现公布对城市交通秩序的严格管理如下:

第一,全市所有居民区和村庄不得以加强防疫控制为由限制本区业主和村民的车辆通行。

二、市、区物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认真履行管理职责,落实住宅区标准停车要求。

第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管理交通秩序,增加警力,加强对易堵路段和时段的交通指挥和引导;通过现场执法、视频监控捕捉、道路检查和道路检查等方式。,要严格查处红灯、乱车道和机动车停在路边的行为,并酌情拖走占用机动车或盲道的车辆;要加大不文明交通行为和典型案例的曝光度,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四、广大公众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在道路上停车时,车辆应停放在停车泊位;在社区内停车,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和应急救援通道,不得妨碍其他车辆通行。

该通知将于3月11日生效,我们希望广大公众给予理解和支持。

我在此宣布。

濮阳市COVID-19肺炎防治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1日

标题:蒲防疫办[2020]97号《关于严格管理城区交通秩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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