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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根据年龄限制毕业生的定居方法,于去年4月在媒体上发表了“本科生24岁以下,硕士27岁以下,博士35岁以下”。 同年5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说,招聘毕业生不得有年龄等限制要求。 法学专家分析说,由此,北京市的方法与国务院的规定相抵触,因此很快就会废除。

法学专家当时的评价,有点过于乐观。 两年前,年龄限制还仅限于北京市的市属单位,中直单位、央企等机构的入口,依然对“超龄”毕业生开放。 然后两年后的现在,这扇门也会关上。 今年2月,《中国青年报》报道了许多与中央企业签约的“超龄”毕业生遭遇了毁约,根据公司的说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系年高中毕业生的上京政策发生了变化,年龄在27岁以上的硕士应届毕业生未能获得上京指标。 但是,今天,某中直单位人事部门的招聘负责人在公开的招聘公告上没有写,单位确实在上述年龄审查了考试资格,向笔者证明:“没办法,到了高龄就不能住在家里了。”

北京不是“避难所”,有很多选择。 但是,对一些人来说,如果他喜欢北京呢? 社会似乎也无权扼杀他在北京生活的梦想。

如果真的喜欢的话,没有户口就可以在北京“漂白”。 但是孩子上学需要28个证明书的信息,谁的心没有长毛? 我想有户口作为“北京人”过更稳定的生活,他能为此而努力吗?

北京的人口已经接近城市的极限,需要限制。 但是,如果压缩单位是进入北京的指标,就可以达到限制目的。 除非进入北京的指标数量变化,否则不让“超高龄”青年定居的结果只会改变单位选择的范围,无法达到减少城市规模的目的。 当使用者说“我们也没办法( 2月13日《中国青年报》)”时,政策决定者必须认识到这一政策客观上干涉了使用者自主使用人权。

我不想重复宪法规定的平等权,也不想分解这种限制是否有年龄歧视的嫌疑,但笔者更想说的是,这个人数多的政策已经实施了两年,除了媒体偶尔关注以外,几乎是半秘密的状态 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政策? 什么样的实证数据支持这样的政策? 经过了什么步骤? 这些问题至少应该怀疑其合法性的部门没有被社会证明。

大学期间因病休学,毕业时的年龄可能超过24岁。 因为家庭困难,毕业几年后工作后深造,硕士毕业也很可能过了27岁。 前者出人意料,后者体现了家庭的责任感。 对他们,社会不一定特别照顾,但由此失去了让他们成为“北京人”的机会,不管他们怎么努力,都残酷不公平。 在现实的压力下,很多人越来越现实,梦想越来越少,但社会应该做的是通过政策主导为每个人拥有梦想而实现。 一个身体,即使他超过了40岁,如果他想靠自己的努力成为“北京人”,社会就有可能让他实现梦想,不要把门关得紧紧的。 (李曙明)

标题:“毕业生超龄无法落户北京 与国务院规定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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