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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信息港济南4月8日电(记者吴书光)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7日公开判决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政府前市长的季建业受贿案件,认定被告人季建业犯有受贿罪,判处徒刑15年,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

据事务员介绍,季建业案与一般确定委托几个事项的典型腐败不同,不是赤裸裸的金钱交易,而是“非典型”受贿。 季建业落马源于习性在小圈子里掩盖受贿腐败,随意破坏招标程序,利用职权谋取他人利益,其手段具有隐蔽性、防范性的特征。

以前很少贿赂:经常放在朋友那里进行“体外循环”

据法院审理,从1999年底到2012年9月,通过季建业本人或其特定相关人员,分别领取他人的财产,接受他人提供的装修,通过廉价购买别墅、墓地等方法,21次由7人给予的财产 记者观察到法院承认了检察院的所有七项指控。

据办事员介绍,季建业案以前很少贿赂,很多表现是接受股票收益,接受别人提供的装修,用廉价购买别墅和墓地等方法贿赂,接受的贿赂多放在朋友那里,受贿在体外循环。 比如苏州市锦联经贸有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徐东明是季建业“WeChat的矩”商人,他是季建业的下属,得到季建业的信任,家里有很多委托徐东明的事件。 季建业有受贿收入,可以放在徐东明那里,徐东明不需要任何手续。

2009年底,徐东明出售股票获利770万元,徐东明通知季建业妻子高乃维赠送季建业,但高乃维事先按照与季建业协商的意见,授权徐东明暂时保管这笔钱。 徐东明将这笔钱加上迄今季度建筑业保管的140万元,共计910万元用于投资、经营等,定期与高维维结算,支付部分经营利润和利息。

法院没有形式交付这笔钱,但季建业利用职务为徐东明获利后,通过高乃维领取徐东明的这笔钱,安排保管、经营,不仅是季建业为防范机构采取的自保措施,而且是季建业夫妇

在季建业的七项指控中,“项目腐败”突出,其中六项涉及项目开发、设备供应,获得土地采购权、拆迁、建设等,由苏州锦联经贸有限企业法人代表徐东明和吴中集团董事长朱天晓赋予 因为季建业曾经担任过很多高层,其任期下的昆山酒店、扬州迎宾馆等装修工程,都是由其违反操作承包给徐东明等人的。

根据调查,季建事件的大部分犯罪事实都有他的亲人和特定相关人员的参加,比如妻子、女儿、兄弟等参与,据说以前流传下来的意义上的“不是我给你钱工作,只有你和我知道”

办事员说,季建业事件的大部分受贿行为发生在固定的、交往多年的老朋友身上,许多事件当事人是季建业交往十几年到几十年的朋友,长时间相互利用。 季建业每年春节聚集特定的几个商人吃饭,形成以季建业为中心的社团。

解读:季建业受贿千万为什么只判了15年

“豪华墓”下藏贪污:季建业采购墓占地面积150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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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隐蔽受贿者”季建业:非典型性受贿案发出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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