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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部分地区存在的非法商业代孕行为暴露在媒体中,有点黑中介和诊所开展了卵子买卖、代孕等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业务,部分实现了“跨地区集团化运营”。 1月19日,广东决定开展专业整顿行动,严格调查代孕、卵子买卖等违法行为。

代理怀孕在我国明文禁止。 但是,一段时期以来,一些地区的代孕行为不仅没有根除,“地下代孕”反而被禁止,越来越激烈。 我应该怎么看待这个现象? 面对许多不孕患者“借腹生孩子”的强烈愿望,代孕合法化在我国可行吗? 记者为此采访了专家。

争论:代孕合法吗?

代理怀孕是指妻子因各种理由不能自己怀孕,借其他女性的子宫为夫妇生孩子。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徐海燕表示,代孕分为妊娠型代孕和基因型代孕,前者委托代孕夫妇提供自己的精子卵子,代孕者进行代孕,代孕者与代孕孩子没有血缘关系。 后者意味着代孕者提供卵子,与代孕儿童有血缘关系。 这两者一般被称为“借腹怀孕”和“借腹怀孕”。

20世纪70年代末,海外已经出现代孕行为。 到目前为止,允许代孕的国家有比利时、荷兰、印度、泰国、俄罗斯等,美国的一些州和中国香港地区也允许代孕。 瑞典、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德国等国颁布了禁止代孕行为的法律。 原卫生部2001年发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方法》也规定禁止买卖配偶、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理怀孕行为。

为什么各国关于代理怀孕的基本态度大不相同? 这与代孕背后隐藏的法律和伦理风险有关。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孟强表示,代孕合同以培养女性为目标,在代孕合同能否履行、违约时如何追究责任、代孕子女亲属关系明确等法律问题上存在很大争议。 “如果生孩子有缺陷或疾病,双方都不愿意,该如何保障代孕孩子的权益? 》孟强表示。

另外,“允许代孕后,怀胎10月,一朝分娩时作为亲生母亲的铁证被破坏,迫切需要母亲生育之恩、育儿之苦以前的传承形象。 一点娇生惯养的富婆,可以让别人怀孕自己享受。 也许有人为了获利而卖身怀孕和分娩,那是公众的伦理道德甚至思想冲击。 ”。 孟强进一步表示。

申诉:消除生育困难的困扰

有些人质疑和反对代孕,社会上对代孕合法化的呼声也经常高涨。 年《中国不孕不育现状调查报告》显示,中国育龄人中不孕不育率已达到12.5%。 到5000年,我国不育人数已经突破5000万人。 有一个孩子,成了很多花园的渴望。

“这样的制度设计虽然用心艰苦,但有噎废食之嫌”徐海燕认为,现在的方法无视中国许多不育夫妇现实生育的指控,将正当合理的代孕申诉人排除在法律之外,也为非法借腹生孩子的行为打开了方便之门

“由于医疗机构禁止实施代理生育技术,所以参加的多是黑诊所、黑医院。 在非法经营的市场上,代孕女性容易被剥夺、利用、成为被欺诈的受害者,造成身体上的严重损害,得不到维权。 ”。 孟强表示。

南京大学副教授张燕玲认为,人工生殖方法之一,代孕具有很大的精神不行和身体依赖作用,帮助先天性或后天性没有子宫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自己怀孕的女性。 “严格条件下人工生殖技术代孕行为可以满足不育夫妇的生育烦恼,有助于提高家庭幸福指数,增进社会和谐。 ”。 徐海燕在想。

合法化:代孕应以无偿为基本

代孕合法化会导致代孕行为泛滥吗? 难以监控的商业代理怀孕行为会更肆无忌惮吗? 公众不担心。

“请注意,在允许代孕的国家和地区,也禁止商业化的代孕和营利中介,法院审查批准代孕等,对代孕有严格的限制。 ”。 徐海燕建议,对代孕行为应该采取几乎禁止、例外许可的态度。 委托人仅限于基本不能正常生育的夫妇双方,由具有法定资格的医院说明。 为了避免发生法律纠纷,委托人和受托代怀孕人必须签署书面委托协议,履行公证程序。

张燕玲建议,根据社会的迅速发展和成熟度,逐步加大代孕合法化的步伐,开放初期必须仅限于非商业代孕,精子卵子必须来自不育夫妇。

现在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方法”部门的规则比较了立法水平不高、代孕定义、处罚措施等比较模糊的问题,孟强说:“如果在适当的时机立法机关考虑代孕合法化,代孕双方当事人的条件、代孕协议。 代理妊娠以无偿为基本,严格禁止有偿和商业代理妊娠,委托人也必须支付代理妊娠者合理的医疗、营养、误劳动等费用。 ”。 (记者387◇昊)

标题:“代孕,怎么面对法律与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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