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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3月2日获悉,经省政府批准,河南省支持建筑业发展跨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日发布了《关于支持建筑业转型发展的十点意见》,解决了建筑业发展问题,加快了我省建筑业转型发展。 首先,支持预制建筑的发展。 将预制建筑产业基地(园区)和项目建设纳入相关规划,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对于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的预制商品住房,贷款额度可达20%。外墙预制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3%)不计入出让土地的容积率;低能耗和超低能耗预制建筑增加的外墙保温部分不计入建筑面积,按容积率计算。对于由政府投资或领导、以组装式施工方式施工的项目,增量成本计入施工成本。组装式建筑工程可按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进行招标,也可按规定采用招标方式。对符合培训、评估和考核要求的预制施工技术人才和工业工人给予补贴。及时开展财政、金融、税收、规划审批、土地审批、交通运输等配套政策执行情况的审核活动。确保政策的实施。 二、有效减轻建筑企业负担。 各地要对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实行减免税费、延期纳税和财政支持等政策。建立工程支付、结算、协调、仲裁和清算的约束机制,并在施工过程中实施结算。施工单位不得因未完成工程审核而拖延工程结算或拖欠工程款;鼓励提前偿还后续项目资金,确保施工企业复工的资金需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建设单位提供支付担保。如因防疫控制不能履行合同,合同期限顺延,停工损失和费用由双方合理承担。建设项目的防疫和控制措施费用应当纳入工程造价,并全额追加。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收取。在疫情期间,项目以现金形式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由保函代替。新开工项目全部采用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保障因与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系统数据对接而滞后。疫情解除后,将在3个月内用现金或保函支付。在房地产项目中实施质量保险,用经济手段防范和化解工程质量风险。加快机制砂推广应用,缓解建筑工程用砂紧张局面。 第三,加大金融服务支持 配合金融机构增加对建筑企业的信贷额度,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以建筑材料、工程设备和在建工程为抵押,以应收账款、股票、商标权和专利权为质押开展贷款业务。允许建筑企业在承接政府投资项目后,凭施工合同和施工许可证申请贷款。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金融机构不应随意为信誉良好但受疫情影响严重、暂时经营困难的建筑企业贷款、断供或压贷。定期组织银企对接活动,促进建筑企业与金融机构深入合作。支持建筑业供应链金融平台建设,降低建筑企业成本。 第四,科学准确的粉尘控制 根据分类政策和精细化管理控制的原则,规定了在重污染天气控制期间,达到粉尘防治标准后,可正常施工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序。协调和规范扬尘污染监督检查评估,推进“互联网加监管”体系建设,推动建立政府间、区域间联合调查和信息共享机制,避免“多头检查”和“层层叠加”。开放投诉举报渠道,组织随机暗访,对粉尘污染防治中存在“简单化”、“一刀切”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的地方和单位的相关部门进行问责和曝光。在制定指导性的价格政策时,施工单位应考虑重污染天气,以控制项目外包时的停工成本。 第五,优化建筑市场环境 各地要按照“一网办公”的要求,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全面实施工程建设项目“网上申报、网上处理、非会议审批”,实行审批通知和承诺制度,推动项目早日开工。对于列入年度计划的重点建设项目,要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加强对就业、土地利用、资金等因素的保护,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推进住宅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电子招标全过程。介绍了建筑市场实施信用管理的措施和建筑市场信用主体的评价标准,建立了基于信用的新型监管机制。开展建筑承包违法行为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建筑市场行政管理与行政处罚的衔接,建立健全行政部门与城市综合执法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 六.支持总部经济的发展 省支持建筑业发展部门间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季度为建筑企业举办一次服务日,帮助企业解决问题、缓解困难。对总部迁至我省、主营业务符合我省招商引资奖励政策支持方向的大型建筑企业,将按照省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给予奖励,优先满足企业在土地使用、融资、人才保障等方面的需求。根据申请,授予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并认可原注册地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二级建造师证书、三级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和特种施工工人资格证书。培育本地化龙头企业,鼓励省内特级建筑企业与地方国有资产合作,设立混合所有制建筑企业或进行股权改革,并根据申请授予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七、帮助建筑企业开拓市场 各地要支持建筑企业参与省内重大项目建设,组织省内建筑企业参与百城建设升级工程、城市有机更新和旧社区改造工程。定期组织建筑企业在省外重点目标市场的推广活动。支持省内建筑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将河南建筑企业介绍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 八、鼓励创新项目组织 原则上,各级政府投资或牵头项目和装配式建筑实行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鼓励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建立与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相适应的监理结算体系。支持大型建筑设计施工企业向总承包企业转型,支持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向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企业转型。取得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工程设计综合资质、行业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甲级资质的单位,可以直接申请相应类别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一级及以上总承包资质的单位可直接申请相应类别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九、培养产业工人 改革建筑服务业用工制度,逐步取消建筑服务企业资质要求,鼓励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培养自己的产业工人,利用专业经营企业,构建新型建筑用工制度。大力发展专业经营企业,实施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建筑企业对建筑工人培训的主体责任,根据培训规模对符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培训资格的企业进行补贴,逐步探索给予建筑企业和第三方机构建筑工人技能鉴定自主权。 十、保护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 建筑工人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各级社会保险机构要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办理保险手续。招聘已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或已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在就业期间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人员,如用人单位以项目保险方式缴纳工伤保险费等。,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按月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按国家规定申请全额扣缴申报,并根据建筑工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抵扣信息和中介机构要求办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抵扣和个人所得税年度决算。

来源/河南日报客户记者谭勇

标题:河南:“河南十条”支撑建筑业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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