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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晚,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公告,这是我国首次调整商品住宅用地定价方式,建立房价与地价联动机制,以落实房地产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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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住宅用地的定价方式和拍卖方式

1.调整商品住宅用地的定价方法

建立房价与地价联动机制,根据新建商品房销售综合平均价格和拟供商品房用地周边二手房交易价格,确定拟供商品房用地的最高价格和参考价格(即起拍价)。

2.调整商品住宅用地拍卖方式

将“出价最高者胜出+最高价改为摇号”的拍卖方式调整为“出价最高者胜出+最高价改为自住商品房出租”。当投标价达到最高价时,将转为自住商品房租赁投标。最高价为商品住宅用地的成交价格,该地块的中标者为租赁商品房建筑面积最大的一方。

自住商品房租赁应当相对集中和连续;其不动产证书首次统一登记在投标人或其全资子公司名下;与商品房共用社区配套设施。自住租赁商品房应当交付全装修,不得单独转让或者改变用途。单个租赁期限不得超过15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市区及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商品住宅用地(包括以住宅为主的商品住宅用地)的供应按本公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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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的三处住宅用地很快取消了供应

据了解,原计划今天出售的庐阳、高辛三块地因土地供应计划调整而被取消,后期供应时间尚未确定。

2019年7月3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徽省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宣布将在襄阳区蒙城北路以西、永兴河路以南拍卖出让。阜阳区平一路以西、淮北路以北、鸿丰路以南、高新区西二环路以西的N1901、N1902地块,AG-8-1,-2,2019年7月22日发布补充公告,延长庐阳区蒙城北路以西、永兴和路以南的N1901地块、庐阳区平徐路以西、淮北路以北的N1902地块的登记时间。7月30日,公司发布了重新上市公告,延长了高新区红枫路以南、西二环以西的AG-8-1、-2、-3地块的注册时间。

新土地政策:住宅用地价格是指周围新建房屋和二手房的综合价格!

由于土地供应计划的调整,决定取消上述三个地块的供应,并在可选择的时间重新发布公告。

据了解,新政对市场有一定的威慑作用。但是,开发商会计算成本,并计算出租房的建设成本,包括资本账户,以房价;另一方面,租赁住房的建设也防止了市场上高价土地或土地国王的出现。房价上涨的可能性再次得到遏制,未来的房地产市场将更加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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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土地政策:住宅用地价格是指周围新建房屋和二手房的综合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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