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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信息日报》记者19日从农业部获悉,农业部办公厅发布了《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方案》,农业部将于2016年在北京、河北、吉林、黑龙江、江苏、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宁夏等10个省(区、市)开展农业电子商务试点。

根据规划,包括北京、河北、吉林、湖南、广东、重庆和宁夏在内的七个省(区、市)重点开展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报价00061,购买),吉林、黑龙江、江苏和湖南重点开展农业生产资料电子商务,北京和海南重点开展休闲农业电子商务。通过试点,我们逐步探索了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休闲农业等不同类型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路径,初步形成了农产品电子商务标准体系、全程冷链物流配送体系、农产品和农资质量安全追溯与监管体系、休闲观光农业旅游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基地+城市社区”生鲜农产品直销模式、农资网上销售模式等一系列运作模式和体系规范。在促进创业创新、发展共享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贫困地区脱贫、实现多赢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为促进农业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可以推广和借鉴的做法和经验。

10省市试点 探索农村电商发展路径

该方案表明,我国农业电子商务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物流配送、产品标准、质量管理、信用体系和盈利模式等问题仍是制约农业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和障碍。对于发展农业电子商务面临的挑战,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副司长王小兵表示:“现阶段最重要的是,农民不理解、不能使用,大多数电子商务企业对农业不熟悉。这是农业电子商务中最大的问题。”他还表示,农产品流通效率低、标准化程度低、缺乏标准体系等问题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

标题:10省市试点 探索农村电商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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