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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在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后,江苏省被确定为首批试点地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开展了深化国税和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综合试点工作。

2015年12月,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常务副省长李云峰先后指示省国税、地税部门落实改革方案,尽快出台完善实施方案。12月30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成立深化国税和地税征管体制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协调组织、领导、指导和监督征管体制综合改革。

随后,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制定了《江苏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江苏省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将综合改革试点作为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征管标准2.0、数字化人员、千家企业集团风险分析和“网上加税”等10个国家税务总局试点项目,建立包括6大类、38个项目、160个具体事项的综合改革试点总账户,实施“方案”。

承接试点重任 勇当改革先锋

据了解,根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情况,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已完成54项具体任务,其中72项已经启动并正在实施,34项将在下一步启动并实施。目前,该局重点开展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开展电子税务局试点。拓展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320功能的应用范围,推广o2o发票服务模式,探索区域性涉税物流配送中心建设,推广应用智能数据服务,实现在线定制服务。

二是推进大数据集成平台试点创新。制定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的智能嗅探、抓取、处理和分析工作计划,创建江苏国税大数据应用升级版。

第三,全面推行实名制,首次推动纳税人诚信纳税。积极落实《江苏省税收失信管理办法》,建立27个部门税收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第四,进一步深化国家和地方税收合作。制定《江苏省深化国税与地税合作实施意见》,调整完善国税与地税重点合作项目,从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融合、信息高度聚合三个维度确定国税与地税深化合作项目。

第五,启动“综合试点示范区”,推广复制。以综合试点示范区为标准模式,转变全省征管模式,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全面推广和复制,确保《纲要》的改革要求在江苏国税得到统一、全面落实。

六是提前启动金税三期工程推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制定金税三期推进计划,确保金税三期为综合改革试点和征管规范2.0试点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持。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局长胡道新说:“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帷幕已经拉开。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作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有着光荣的使命和重大的责任。我们必须与中央决策和国家税务总局部署保持高度的政治、思想和业务一致性,以积极主动的态度迎接挑战、接受考验,毫不妥协地完成江苏国税综合改革试点的任务。”

标题:承接试点重任 勇当改革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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