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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合作,明确国家税收征管职责分工,有利于优化服务质量,密切税收征管关系,促进依法治税

《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将国税地税合作深化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实践表明,深化合作,明确国家和地方税收征管职责分工,有利于优化服务质量,密切税收征管关系,促进依法治税。同时,也是深化税制改革、促进税收科学发展的有力保障。

从财税改革的历史进程来看,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一举措适应了当时的管理技术水平和时代背景,但也客观上提高了税收征管和社会管理的成本。随着时代的发展,原有征管体系的一些弊端日益突出,各种涉税需求不断增加,纳税人对“便民”纳税服务的呼声越来越高。

“如果一个工人想把工作做好,他必须先把工具磨快”。征管体制改革的首要任务是明确其职能。只有加强国税和地税的合作,才能为纳税人提供更好、更高效的服务,减轻税收负担,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给纳税人和人民带来更多的实惠。

该方案的出台,直接指向了目前国税和地税的征管职责重叠,以及一些税费的征管职责不清,从而抓住了实际问题的关键点。职责不清会导致国税和地税的征管混乱,容易导致重复征税,给纳税人造成额外负担,这不仅影响正常经济活动的开展,也不利于提高征管效率。

根据方案内容,国税和地税征管职责调整后,国税和地税、地税等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能够顺利明晰,国税和地税征管职责重叠、部门税收管理职责不清等问题能够得到合理解决。同时,国税和地税不仅通过严格的责任分工,而且通过实现信息交流和相互合作,明确了责任和分工。与“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一样,国税和地税机构需要一个统一的信息平台,使双方能够实时掌握动态信息,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优化资源配置。

明确职责 便民利民

明确征管职责分工可以克服国税和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组织结构上的困难。如果国家和地方税收之间没有深入的合作,就会导致低效的税收征管。深化国家与地方税收合作,依靠现代信息技术,改变税收征管方式,可以优化税收征管资源配置,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进程,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从而促进权力下放,降低社会成本,提高行政效率,释放经济和社会活力。

明确职责 便民利民

在国家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中,合理的征管职责分工会“火上浇油”。自2015年3月1日起,辽宁省纳税人全面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共有69942户进行了设立和变更登记。2015年10月8日,“一张照片,一个编码”全面实施,税务登记流程由纳税人的多部门申请改为工商部门申请,申请材料由纳税人重复提供给各部门,提供各部门所需的统一信息,最大限度地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降低了税务部门的征管成本。

明确职责 便民利民

科学划分征管职责可以引导国家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为经济服务。通过深化联合分析、联合服务、联合征管、联合评估、联合检查等方面的合作与创新,国税实现了1+1>2的叠加效应,使深化合作成为转变职能、简化行政、分散管理、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服务、强化管理、规范执法的生动实践,实现了各方共赢。截至2015年11月底,辽宁省国家税务部门与银行合作开展“银税互动”,推动A级税收抵免企业享受总授信额度约65.18亿元,惠及430家企业,解决10多万个就业岗位,为振兴辽宁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明确职责 便民利民

下一步,辽宁省国家和地方税务部门将继续加强合作,创新合作方式,进一步联合征税,优化服务,共同推进税收征管,加强信息共享,拓宽合作领域,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合力,推动国家和地方税收合作不断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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