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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自2015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了与国土资源部的合作,进一步深化以税治税和节税节地工作。截至2015年12月3日,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已从国土部门获得846万多条宗地信息,在加强税源控制、堵塞税收漏洞、实现土地集约利用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务司的一位人士表示,为了确保土地税收控制的有效实施,各级地方税务部门加强了与各级土地主管部门在各个方面的合作,以确保信息的获取。各省级地方税务局联合发布了《深化以税治税、节税节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了指标体系,明确了工作要求,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共享、信息保密、资金保障等正常工作机制。其中,山东省将完善土地税收调控纳入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并将其作为省级机关科学发展综合评估的重点任务指标。浙江、福建等地已将财务部门纳入执行部门,三方共同制定计划,有效保障资金落实。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和国土资源局确定双方每月传递一次住房和土地增量信息,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每年评估一次增税和节地效果。广东、江西等地编制了《土地治税节税试点工作指引》,指导各地规范有序地开展工作。江苏省部分地区在早期交换国有土地出让等信息的基础上,进一步将集体土地和非法用地信息扩大到信息共享的范围。

以地控税促增收 综合治税显成效

同时,各省(区、市)开发了符合地方税收征管实际情况的地方税收控制管理软件,也有效促进了这项工作的高效便捷开展。据有关人士介绍,到目前为止,中国36个省市中已有30个开发了陆路税收管理软件,其中22个在管理软件中使用了电子地图。天津和河北的管理软件不仅具有数据采集和关联比较功能,而且还开发了地税定级、风险推送和验证功能。安徽省开发的地税控制管理子系统已成为金税三期软件的有机组成部分。大连市实行土地利用动态管理,通过叠加不同时期的影像图,直接反映同一土地在不同时期的利用情况,减少了现场核查的工作量,对促进土地节税节地起到了重要作用。根据最新数据,截至2015年10月31日,通过土地税收控制,应纳税土地面积增加11.7亿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增加56.2亿元,分别占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的3.1%和51.5%。

以地控税促增收 综合治税显成效

据了解,为提高房产税综合管理水平,各地正在积极探索城镇土地使用税相关税种的联动核定,强化链式综合税收管理模式。通过深化山东房地产税收综合管理,与土地高度相关的税收收入占总收入的1/3以上,收入增长占总收入增长的近35%。广东将应税房地产信息叠加在税源电子地图上,构建了“陆基、全程跟踪、分类监管、综合管理”的新型管理模式。河北省和宁波市通过土地信息综合利用和多税种联动稽查,实现了一次性征收和综合核查的效果。在山东省淄博市和滨州市,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土地部门和地方税务部门加大了清理闲置和低效土地的力度,共节约土地2.06万亩。截至2015年10月31日,通过加强土地税收控制的连锁管理,全国共核定补充房产税等其他税收272亿元。

以地控税促增收 综合治税显成效

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务司相关人士表示,自地方税收控制在全国实施以来,综合税收管理的效果已经初步显现。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将进一步加强调查监督工作和与国土资源部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困难和薄弱环节的有效办法,确保这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同时,在金税三期系统的开发和推广中,要充分考虑土地控税和节税的需要,做好衔接,因地制宜完善土地控税管理软件,为深化工作提供信息系统支持。

标题:以地控税促增收 综合治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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