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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支持中小股东依法积极行使权利。近日,中国证监会批准了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者服务中心)提交的股权行使试点方案。这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意见》的具体举措,也是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对中小投资者保护和服务的新探索。股权分置试点有利于进一步落实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上市公司提高治理水平,代表中小投资者说话,促进投资者保护的深入发展。

持股行权将于近期开展试点

投资者服务中心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公益性投资者保护专业机构,主要职责是为中小投资者自主维权提供教育、法律、信息、技术等服务。其中,持有证券和其他公益品种,行使和维护股东权利是其职责之一。根据《股权行使试点方案》,投资者服务中心将在上海、广东(不含深圳)和湖南开展股权行使试点项目,并依法购买和持有试点地区各上市公司的1批(100股)。a股(原则上持有后不得买卖),依法行使普通股东权利,通过示范效应增强中小投资者的股权意识,引导中小投资者积极行使权利,依法维权,督促上市公司。在试点阶段,投资者服务中心将主要行使股东权利,不受持股比例和时间限制,如知情权、建议权等。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机制、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公开承诺和业绩,以及自愿简明的信息披露。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逐步丰富锻炼项目和锻炼手段。

持股行权将于近期开展试点

投资者服务中心将坚持普通股东的身份,确保所有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治理规范、监管要求和自律规则的要求,不行使监管或自律职责,不代表证券监管机构的立场。同时,为有效防范内幕交易、利益冲突等风险,投资者服务中心将通过建立和完善信息保密、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回避、诚信自律等配套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和约束,加强流程管理,在线索收集和方案制定过程中严格控制知识范围,审慎行使权利避免市场误解,建立行权信息披露和舆情预警机制等方式落实工作职责。

标题:持股行权将于近期开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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