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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和管理帮助完成扶贫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强调,作为贫困家庭等重点对象的农村危房改造,是“两忧三保”总体目标中确保住房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效益性,不仅是做好贫困家庭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基本前提,也是提高政策执行效果和增强群众利益意识的重要保证。地方各级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地位,深刻认识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各项预算管理要求,把这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两部门下发文件,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切实落实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保障责任

农村危房改造属于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权力范围,实行地方政府为主、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负责、市(地、州、县)注重落实、中央统筹指导、中央补助的责任分担模式。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上述职责分工,根据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需要和财务状况,科学计算和安排补助资金,切实落实资金保障责任。有条件的省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减轻贫困地区市县筹资压力。

两部门下发文件,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地方住房、城乡建设和财政部门要紧紧围绕保障住房安全的目标,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合理确定农村危房的范围和建设标准。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应严格按照规定用于危房改造和农村集体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以及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贫困人口其他基本住房保障支出。

除中央下达的任务外,各地要通过地方财政补助资金增加自有安排,如贫困户建档或其他农民危房改造任务。既要充分考虑政策的可持续性和财力的可能性,又要不顾财力的限制,盲目扩大对象范围,也不能淡化对中央下达任务的补贴。

在规划和建设中,要坚持保障基本生活安全的原则,不能盲目提胃口,以保证农村住宅的正常使用安全和基本功能要求。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建设标准,严格执行建筑面积标准,坚决杜绝农民因建设超标准而负担过重的问题。同时,因地制宜采取适当的改造方式,开发和推广低成本农村住宅建设技术,鼓励农民投资劳动,相互帮助,努力降低改造成本,避免农民因建房而返贫。

两部门下发文件,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重点增加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民

农村危房改造倾斜支架

“三区三州”等极度贫困地区自然条件差、经济基础薄弱、极度贫困、住房不安全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三年行动的重中之重。中央政府将分别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给予补贴,并进一步加大优惠支持力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拨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统筹安排地方财政补助资金,优先支持“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

两部门下发文件,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对于自筹资金和劳动力投资能力弱,无力自建住房的贫困农民,各地要切实承担起保障基本住房安全的责任。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制定分类补贴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其特殊困难,体现重点支持,选择低成本、集约化的保障方式,如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和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用农村闲置房屋等。财政部门要积极保证资金安排,确保所有贫困家庭按时实现住房安全目标。

两部门下发文件,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继续支持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

各地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财政涉农资金整体整合使用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继续支持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中央财政中拨付贫困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资金增长率不得低于资金平均增长率,不得“切块”,不得指定具体项目或提出与扶贫无关的任务。

各地要根据当地扶贫规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做好贫困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加强与农村危房改造整体进度的衔接。但不能以部门专项规划和捆绑任务为由,限制贫困县统筹整合资金,也不能对贫困县捆绑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地方各级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梳理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方法,及时取消对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体整合和使用的限制。

两部门下发文件,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不断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规范化管理

地方各级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的规定和扶贫资金监管要求,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并按规定按时足额支付资金。要充分利用中央政府提前发放的资金,支持贫困农民提前准备物资。资金的发放和支付应及时录入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同时,要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开展预算执行监控和绩效自我评价,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加强对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及时纠正挤占、挪用、截留、滞留等违法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违反党纪政纪、触犯刑律的线索,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两部门下发文件,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地方住房、城乡建设、财政部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完善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反馈机制,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

各地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确保补贴对象数量、竣工验收等基础数据真实有效、财政部门确保预算编制科学合理、预算执行及时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细化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支持贫困家庭等重点对象重建建档。地方资本投资和管理将被列为中央政府分配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研究确定农村危房改造激励目标清单的重要参考因素。

两部门下发文件,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来源/中国建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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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两部门下发文件,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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