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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记者李彪

在出租车改革的关键时期,两部委突然宣布废止《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显然是为了给改革铺路。

3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官方网站上公布,《公安部关于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和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将于3月16日发布。

与两个部委废除了已有18年历史的出租车管理措施相对应,交通部正在推进城市出租车改革和在线出租车管理。这两者之间有联系吗?

在这方面,交通运输部的一位专家告诉国家商报,一方面,这反映了出租车改革的加速;另一方面,2008年,出租车的管理职能由交通部管理;2014年,交通部也发布了相关文件,这些文件必须主要是新发布的文件。即使不废除上述文件,它们也不再能满足新的发展要求。

加快出租车行业改革

在大规模的系统改革之后,2008年,出租车管理局在交通部。但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仍然有效。

2015年10月,交通运输部还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出租汽车营运服务网上预约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述两个草案的公布也使出租车市场改革迈出了新的一步。在这一改革的关键时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公安部废除了已经生效18年的《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

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顾大松在接受《全国商报》采访时表示,出租车经营权转让给交通部后,交通部下发了相关出租车管理文件。与此同时,许多省市都颁布了地方出租车管理条例,一些有立法权的城市也通过了地方出租车管理条例,该条例实际上已经失效。

据了解,交通运输部已发布《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管理条例》,将于2012年开始实施。2014年,交通部还颁布了《出租汽车营运服务管理条例》。顾大宋认为,出租车管理已经由文件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公安部文件的取消对出租车管理没有影响。

《指导意见》由交通部牵头。还有一个“网络车辆管理办法”。这种管理方法是许多部委共同参与的,公安部也参与其中。首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公安部的文件将被废除。《管理办法》可能会比较顺利顾大宋说:

对此,上述专家认为,自去年交通部公布两个征求意见稿以来,两个部委已经废止了这份文件,这也表明出租车行业的改革正在加快。

提出了私家车转移到网络的阈值

“去年10月10日,我们公开征求了关于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意见和关于网络汽车管理的两个文件。一个月内,我们收到了5008件作品和6832条意见和建议。”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介绍说,社会反映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有:网上汽车的审批程序、许可条件、报废年限、劳动合同问题等。

据上述专家介绍,交通运输部征求意见稿对网络汽车有一些规范和约束,在社会上颇有争议,将根据大家提出的意见在下一步进行修改和完善。

据了解,《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许可条件主要包括:网络预约出租车车辆应为7辆以下的客车,使用性质应登记为出租车乘客,并应安装具有驾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等设施;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上述条件进行审核后,向符合条件的车辆发放“预约出租车”型道路运输证,同时对驾驶员提出一定的要求。

“现在还在根据大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我认为门槛将整合每个人的意见。不过,目前还不清楚具体要改变什么,方向是为新行业提供创新的管理方法。”上述专家表示,将为私家车和出租汽车加入网络汽车设定条件,但条件不应太高,也不能停在网络汽车门槛之外。

此外,在出租车改革问题上,顾大宋认为,基本上有一个共识,但有争议的问题是出租车在城市交通中的定位,具有不同的定位和不同的管理方式。

标题:实行了18年的老办法废止 出租车行业改革轻装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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