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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5月5日发表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和完善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意见很明确:到2022年,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将初步建立。到2035年,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将更加完善。到本世纪中叶,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和机制已经成熟。城乡全面融合,农村全面振兴,全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

依法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促进城中村土地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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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具体要求方面,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制度和机制,在满足土地空规划、使用控制和合法征用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

改革和完善农村承包土地制度

明确意见,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不变,实行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

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发证。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立”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民承包权的前提下,平等保护和进一步放开土地经营权。

完善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制度,强化规模经营服务,允许土地经营权参与农业产业化。

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建议加快综合房产使用权的登记和认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和使用权分离,实行宅基地集体所有制,保护农民的宅基地资格权和农民住房产权,适度放开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住房权。

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在满足规划、使用控制和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县级政府可以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分散的农村建设用地。

推进全省统一宅基地面积标准的制定,探索对增量宅基地实行集约奖励,对现有宅基地实行退出补偿。

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民的集体权益

明确意见,加快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在符合土地空规划、用途控制和合法征用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允许进入市场,允许本地市场进入或异地调整;在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允许村集体将闲置的宅基地和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依法转为集体经营建设用地进入市场;促进城中村、城中村、村级工业园区等连片开发区域的土地依法有序进入市场;推进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所有权的集体管理,实现房地产一体化、分割和转让。

依法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促进城中村土地进入市场...

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维护被征地农民及其集体权益。

资料来源:新华社、中央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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