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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翁新辉、张秋喜、通讯员刘帆报道,2015年12月,福建省沙县等10个县(市)被批准为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地区。在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的指导下,中国人民银行沙县支行继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沙县支行指导沙县农村商业银行向福建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蔡发放了30万元自助循环贷款,其中15万元贷款以69.1亩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经厦门中力评估公司评估,评估值为35万元,抵押率为42.86%)作为担保,期限为3年零1个月这是继国家试点项目后,福建省10个县(市)批准的第一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贷款。沙县农村承包土地抵押贷款业务正式启动,有利于盘活农村资源、资本和资产,逐步为农民增产增收开辟新渠道。

标题:福建沙县成功发放首笔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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