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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于28日发布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担保收购管理办法》。本办法适用于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地热发电和海洋发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办法》明确电网企业应按照节能低碳电力调度原则,优先实施可再生能源发电计划和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合同,确保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享有最高优先调度水平。

可再生能源发电享有最高优先调度等级

根据《办法》,可再生能源发电全保价收购是指电网企业(包括电力调度机构)在确保供电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家确定的基准电价和保价收购利用小时数,结合市场竞争机制,通过实施优先发电制度,在计划范围内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

《办法》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年发电量分为保证购买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其中,保购电是通过优先安排年度发电计划并与电网公司签订优先发电合同(实物合同或差价合同)来保证的;市场交易电量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通过参与市场竞争获得,电网企业根据优先调度原则执行发电合同。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发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暂时不参与市场竞争,上网电量将全部由电网企业获取。

可再生能源发电享有最高优先调度等级

《办法》要求电网企业在每年第四季度按照本办法与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企业签订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合同。电网企业应当按照节能低碳电力调度原则和相关部门制定的市场规则,优先实施可再生能源发电计划和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合同,确保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享有最高的优先调度水平,不得要求可再生能源项目支付较低优先级的发电项目实现优先发电。电网企业和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应当在共同做好可再生能源电力预测预报工作的基础上,将发电计划和合同分解为月、周、日、小时等时段,优先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

可再生能源发电享有最高优先调度等级

《办法》提出,省级经济运行部门在制定发电计划时应严格执行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制度,通过充分安排优先发电并严格执行,确保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保购电。

标题:可再生能源发电享有最高优先调度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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