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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了解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的营改增全面推进,房地产被纳入扣除范围,涉及湖北纳税人约40.5万人,是此前营改增总户数的2.5倍。这40.5万纳税人将分享260亿元的改革红利。

据了解,自湖北试点营改革实施三年多以来,改革红利不断发放。截至2015年12月,全省共有纳税人159,700人,累计结构性减税红利151.88亿元。其中,试点行业纳税人因税制转换减少税收61.72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增加进项税90.16亿元。现代服务业受益最大,三年共减税56.89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2012年的36.9%上升到2015年的43.1%。

湖北纳税人将分享 260亿元营改增红利

全面实施营改增,全省建筑企业8.6万家,房地产企业2.3万家,金融企业5000家,生活服务企业29.1万家,预计减税260亿元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局长张国军表示,湖北作为2012年第二批国家营改增试点单位,是营改增的先行者,经历了实践的考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这种全面推进改革阵营的改革,是改革阵营改革的最后一个“关键步骤”。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与财政和地方税务部门紧密合作,制定了全面的营改实施方案,细化了户籍交接、税控发放、内外培训、政策指导、月、周、日跟踪分析等95项具体任务,压缩了责任,强制推进。同时,组织了建筑、银行、保险、证券四大行业的43家重点企业进行了座谈,并对阵营改革试点企业长江证券、中国建设第三局、工行、恒大地产、肯德基等进行了专题调研,以全面掌握阵营的业务格式、发票管理、纳税申报及改革情况。

湖北纳税人将分享 260亿元营改增红利

根据调查获得的第一手资料,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制定了12项应急预案,包括增值税发票管理、申报与征收、硬件故障、系统网络、公共秩序、涉税风险防控等。,并广泛宣传营改试点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和纳税人需求。编制营改增后的纳税流程和注意事项,引导纳税人适应税制转型。

湖北纳税人将分享 260亿元营改增红利

截至3月21日,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已成功完成40.5万纳税人扩营后的信息传递,省级国家税务局已将信息下发到各县市进行确认并录入征管系统。

标题:湖北纳税人将分享 260亿元营改增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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