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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公布了最近批准的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和吉林省可再生能源就近消费试点方案。

所谓就近消费可再生能源,是指通过扩大电力需求、改善输电和配电价格政策以及促进面向市场的交易来提高当地可再生能源的消费能力。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副主任高虎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说,如果不承接国外产业转移,一个地区的消费能力在短期内不会发生显著变化,因此就近消费的实质是在一定的消费能力下,如何在火电、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各种电源之间重新分配发电权,改革并不难。

三地供过于求,消费不足

甘肃、内蒙古和吉林是可再生能源消费问题突出的地区。

其中,《甘肃省可再生能源消费试点方案》(以下简称《甘肃方案》)指出,甘肃存在三大问题。

首先,甘肃省电力供过于求,可再生能源消费不足。该省电力负荷增长缓慢,装机负荷比超过3∶1,剩余发电量达600亿千瓦时。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快速增长。截至2015年底,风力发电装机容量同比增长24%,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同比增长18%。可再生能源的消耗相对不足。

其次,电网传输渠道不畅,可再生能源传输受限。目前,甘肃省尚未建成专用的UHV输电网通道,尤其是河西新能源富集区电网相对薄弱,新能源输电能力有限。2015年,风电弃风率接近39%,光伏弃风率为30%。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可再生能源消费试点方案》(以下简称《内蒙古方案》)也存在消费不足、输送渠道不畅等问题。

首先,可再生能源的新装机容量与电力需求不匹配。截至2015年底,电力、风电和光伏装机分别增长12.52%、15.46%、65%和5.22%。到今年年底,蒙古西部剩余火电装机容量已达到1000万千瓦,东部已达到600万千瓦。

二是电网外输电渠道建设滞后,可再生能源传输受阻。目前,内蒙古已批准的三条UHV输电通道与内蒙古西部电网没有电连接,不能吸收现有的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受经济下滑和环境治理影响,区域外受电市场需求下降,导致现有发电量减少,影响可再生能源消费。

第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电价政策不完善,不利于可再生能源通过市场消费。

根据《吉林省可再生能源消费试点方案》(以下简称《吉林方案》),近年来,吉林省电力严重过剩,年过剩电量超过400亿千瓦时,供需矛盾也极为突出。吉林省弃风问题十分严重。近年来,弃风率居全国前列。供暖中期大面积弃风,夜间风力完全停止,累计弃风率达到31.1%。

留出足够的/0/空间供附近消费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在三个方案中提出了一揽子措施。

其中,“内蒙古计划”提出要保证风能、太阳能(000591报价,购买)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并科学制定年度电量平衡计划,为可再生能源消耗预留足够的/0/房间,同时保证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的年发电量高于同期实际发电量。鼓励电力以外的部分安全计划参与市场竞争,交易机构和调度机构将优先实施。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燕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这是确保可再生能源发电就近消耗的最关键措施,也是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价收购管理办法》的体现。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在批准三地试点方案时指出,试点地区在方案实施过程中积极推进市场化进程,探索建立完善的辅助服务机制,促进可再生能源消费,有条件的地区可尝试建立备用容量市场,提高火电机组调峰积极性。

为此,甘肃和内蒙古提出充分挖掘系统调峰潜力,合理调整轮换备用容量;鼓励火电机组深度调峰,鼓励热电联产和自备电厂参与调峰,为可再生能源腾出更多发电空间。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石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采访时表示,所谓的备用容量市场在实践中很少使用,主要是因为“电价与容量价格”两部制电价体系尚未建立。

“在备用容量市场,火电机组开工时享受电价和容量价格,停工时享受容量价格保证的基本好处,使火电机组增加调峰的积极性。”当璟莉解释道。

此外,“甘肃计划”提出要充分发挥西部政策的优惠措施,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Aiji、净值、信息),切实增加工业用电负荷。依托“中国制造2025”战略和政策支持,甘肃原材料工业应充分发挥资源、人才、研发等比较优势,通过承接转移、技术引进和技术研究,加快新材料产业发展,延伸产业链,促进甘肃产业结构调整。

标题: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甘、蒙、吉开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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