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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棚户区改造

将被刺激的城市名单被公布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实际工作成绩显著场所奖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18〕117号),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提交的名单进行评选,确定2018年。鼓励和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城市名单如下: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

湖南长沙

江西省上饶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

江苏省徐州市

山东省潍坊市

浙江省温州市

安徽省阜阳市

四川省南充市

河南省三门峡市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陕西省延安市。

该名单将于2019年3月13日至3月19日公布。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书面反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

电话:010-58933432 010-58934539(传真)

联系人:黄浩、王超

为了核实情况,请提供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特此宣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

2019年3月13日

标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8年,棚户区改造工作计划鼓励城市名单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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