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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提交日期:2016年4月21日

1个重要提示

董事会和基金管理人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于2016年4月20日对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进行了审核,确保审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着诚实、信用、勤勉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会获得一定的利润。

该基金过去的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的业绩。投资是有风险的,所以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定之前应该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

本报告中的财务信息未经审计。

报告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2基金产品概述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 .上述基金表现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营运基金的各项开支。计入费用后,实际收入水平低于所列数字;

2.当期已实现收入是指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入和其他收入(不包括公允价值变动收入)的余额,当期利润是当期已实现收入加上当期公允价值变动收入。

3.2基金净值的表现

3.2.1报告期基金份额的净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1 .业绩基准收益率= 60% * S&P中国可转换债券指数+40%*中国债券综合指数,业绩基准在每个交易日进行再平衡;

2.基金最初的业绩基准是60%*中信S&P可转换债券指数+40%*中国债券综合指数。据指数发布者介绍,原中信S&P可转换债券指数更名为S&P中国可转换债券指数。所涉及的指数的编制方法、计算和发布时间及指数历史没有变化,指数点将延续以往的历史,因此基金业绩的基准名称变更为60%* S&P中国可转换债券指数+40%*中国债券综合指数。上述变化对基金的投资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没有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第一季度报告

3.2.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增长率的变化及其与同期业绩基准收益率变化的比较

注: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基金投资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可转换债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资产的80%;基金投资股票等权益性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20%。同时,基金还应持有不少于基金净资产值5%的现金或一年内到期的政府债券。基金成立于2014年7月31日,基金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开始运作。在开放期结束时,相关比例均满足上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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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管理员报告

4.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组)介绍

注:1 .基金第一任基金经理的任命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期,后任基金经理的任命日期和前任基金经理的离职日期为公司相关会议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

2.证券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符合《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4.2经理对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规性和可信赖性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声明: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发行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商局可转换债券分级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报告期内,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和运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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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公平贸易的特殊说明

4.3.1公平贸易制度的实施

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公司”)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所有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公司建立了适用于所有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备选数据库,并制定了建立和维护备选数据库的明确程序。公司拥有完善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投资决策机构的职责和权限。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决策,超出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本公司的相关研究成果向所有内部投资组合开放,投资研究层面的投资组合之间不存在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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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异常交易行为的特殊解释

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当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转移的当日反向交易。如果由于投资策略或投资组合的流动性导致当日发生反向交易,本公司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提供决策依据并做好记录以备日后参考,但完全按照相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投资组合除外。

报告期内,基金的所有交易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要求进行。在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中,未出现单方面交易量少于当日证券交易量5%的情况。报告期内,未发现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转移的重大异常交易行为。

4.4报告期基金投资策略及运作分析

宏观经济分析:

2016年第一季度,经济继续下行,房地产市场销售继续回升,但销售向投资的传导不畅,制约了后期经济复苏。投资领域的房地产、基础设施和制造业投资增速继续放缓,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3月份,pmi数据为50,显示出短期经济复苏的迹象。但是,从房地产销售的角度来看,一、二线城市的房地产销售主要是以二手房交易为主,三、四线城市的销售仍然低迷;由于一、二线城市新增土地供应有限,房地产投资持续放缓,说明销售向投资的传导并不顺畅,三、四线城市的房地产仍以去库存化为基调,后期能否持续提振经济还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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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年初以来,Cpi持续上升,而ppi仍处于通缩区间,但同比降幅有所收窄。受生猪价格持续走低的影响,猪肉价格自年初以来持续上涨,接近历史高点。此外,ppi受到钢铁等大宗商品价格短期反弹的影响,通缩水平已经收窄。

自第一季度以来,总体货币政策一直保持中性。在公开市场操作方面,年初以来的交割规模在3月份基本恢复;3月初,央行将RRR利率下调了0.5个百分点,这是为了保持资金的流动性,但不是为了大幅放松。

债券市场综述:

自年初以来,由于信贷数据超出预期和通胀上升等因素,长期利率持续波动;与此同时,央行在3月初的RRR降息超出了市场预期,短期利率略有下降,导致收益率曲线略微变陡。就信用息差而言,自年初以来,aa+和aa相对于国债的信用息差一直是主要的息差,而且息差一直保持在历史低位。

基金运作回顾:

回顾2016年第一季度的基金运作,我们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按照既定的投资流程进行规范运作。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

截至报告期末,基金的股份净值为1.002元。本报告期内,公司股票净值增长率为-8.58%,同期业绩基准增长率为-3.90%。基金的表现较同期基准落后4.68%。原因是一季度,基金减少了中长期利率品种,规避了调整风险,并适当降低了信用债券的杠杆率和期限。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量或基金净资产值的预警说明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要求,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少于200人或者基金净资产值少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报告期内,连续20个工作日,未发生基金份额持有人少于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少于5000万元的情况。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的基金组合

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组合

截至报告期末,基金未持有任何股份。

5.3按公允价值占基金报告期末净资产值的比例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截至报告期末,基金未持有任何股份。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组合

5.5按公允价值占报告期末基金净资产值的比例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按公允价值占基金期末净资产值的比例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截至报告期末,基金没有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结束时,基金没有持有贵金属。

5.8按照公允价值占基金报告期末净资产值的比例排序的前五名权证的投资明细

在报告期结束时,基金没有持有认股权证。

5.9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头寸及损益明细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结束时,基金没有持有股指期货合同。

5.9.2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10报告期末基金投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2报告期末基金投资国债期货的头寸及损益明细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结束时,基金没有持有国债期货合同。

5.10.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估

根据基金合同,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1投资组合报告的注释

5.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人未受到监管部门调查,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众谴责或处罚。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只股票没有超过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池,基金管理人要求股票在从系统和流程中购买之前先入库。

5.11.3其他资产的构成

5.11.4报告期末转换期持有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11.5报告期末十大股票限制流通情况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基金未持有任何股份。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化

单位:份

注:拆分变动份额是指基金三级股与基金份额转换变动份额之间的匹配转换份额。

7基金管理人使用固有资金投资基金

7.1基金管理人所持基金份额的变化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基金管理人没有使用固有资金投资基金。

7.2基金管理人使用固有资金投资于基金的交易明细

在本报告所述期间,基金管理人没有使用固有资金投资基金。

8供将来参考的文件目录

8.1参考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招商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3.招商局可转换债券分级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招商局可转换债券分类债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投资促进可转换债券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6.招商局可转换债券分级债券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

8.2存储位置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8.3访问方法

以上文件可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上查阅,或在工作时间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查阅。

如果投资者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基金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

网站:http://www.cmfchina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1日

标题:招商可转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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