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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由濮阳市土地储备中心办理的升东花园储备土地不动产产权证正式发放,意味着濮阳市储备土地步入正轨。自2018年9月《河南省土地储备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濮阳市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加强政策研究,明确目标任务,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结合濮阳市实际,扎实推进土地储备工作。

濮阳市国土资源局切实加强储备土地管理,按规定办理储备土地储备

新修订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明确指出:“入库土地必须是产权清晰的土地,以及污染、文物、矿产覆盖、洪水隐患和灾害风险等土地。在有关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核查、评估和处理之前,不得入库。土地入库前,应当向房地产统一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濮阳市国土资源局按照新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土地储备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储备土地的四个区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土地利用状况进行了现场踏勘,认真检查储备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权属和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在发放许可证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同时,濮阳市国土资源局进一步加强储备土地的检查和管理,明确职责,完善制度,开展必要的储备土地前期开发,提高土地资产价值,为做好土地出让和供应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濮阳市国土资源局切实加强储备土地管理,按规定办理储备土地储备

资料来源/濮阳市国土资源局

标题:濮阳市国土资源局切实加强储备土地管理,按规定办理储备土地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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