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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在新的人身保险法规的影响下,四类公司都面临着“命运”的选择。据估计,2016年个人保险业务的增长率将达到15%-20%

我们的记者李志宏从北京报道

人身保险的市场结构改变了吗?

3月18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中短期寿险产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中短期产品的实际期限由不到3年延长至不到5年;保险公司短期产品的年保费收入控制在较大投入资本和净资产的2倍以内;期限不满一年的中短期产品应立即停产,期限超过一年(含一年)不满三年(不含三年)的中短期产品三年后的销售额不得超过总限额的50%。

人身险新规影响调查,四类公司面临“命运”抉择  预计2016年人身险业务增速为

这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中国保监会已经停止了之前大踏步前进的高价产品,这将不可避免地对人身保险行业产生一定的影响。然而,《21世纪经济报道》大部分保险记者获得的同行数据显示,2015年人身保险新业务结构继续优化,中短期产品并非唯一。其中,新增个人保险单险种保费收入3009亿元,同比增长59.7%,比总保费增长率高出16.6个百分点;全年长期支付业务(10年期及以上新增单期保费)规模1802亿元,同比增长53.9%,增速比上年提高26.2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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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大多数受访者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的大多数保险记者,“个人保险公司基本上分为四种类型:价值和规模型、投资驱动型、价值型和股东型。”公告的发布主要影响投资。驱动,它对其他类型有不同的影响。”

在上述背景下,2016年人身保险市场将走向何方?受访者普遍认为,“预计2016年人身保险业务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增幅在15%-20%之间,但也将面临到期支付和退保风险、资金运用风险、新利差损失等风险。”

这四种商业模式有不同的影响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对人身保险公司的梳理和对20多位资深人士的采访,发现人身保险公司基本上分为四种类型,即价值和规模型、投资驱动型、价值型和股东型。

第一种模式是基于“老七”,如中国人寿、PICC人寿、CPIC人寿、平安人寿、太平人寿、新华人寿和泰康人寿,规模和价值并重。该模式呈现出以个人保险为主体的适度规模、价值导向、长期支付的业务特征。一方面,盈利模式是代理人出售长期支付业务以获得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另一方面,他们依靠资金的综合投资和利用能力获取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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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投资驱动型,主要是指富德人寿、华夏人寿、前海人寿等中小型人身保险公司。这些中小型寿险公司的业务特点突出了“快”这个词,即他们迅速筹集资金,依靠投资获取利润。大部分溢价收入来自短期产品。经营利润模式是通过高成本的短期融资积累规模,依靠股权投资获取超额利润。

第三种模式是价值导向,以友邦保险、华泰人寿等寿险公司为典型。价值导向型保险公司以价值和利润为发展方向,主要从事高价值业务,在经营盈利模式中追求业务和企业盈利,对规模发展要求不高,依靠产品和服务的高利润率来实现盈利。

最后一种是股东型寿险公司,包括建行寿险和工行寿险。该模型的业务特点是大部分保费来自银行保险业务,业务结构遵循市场规律,保费通过股东资源获得,收益通过股东资金共享分享。

应该注意的是,上述四种类型之间没有绝对的区别,而且这四种类型也是相互交叉和渗透的。

一家寿险公司的精算师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的《最保险记者》采访时表示:“中短期的有限寿险产品将对所有寿险公司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影响是分轻重缓急的。”近年来,一些专注于中短期产品的中小型人身保险公司这次势必会受到很大影响,甚至可能出现规模保费的大幅下降。不过,与银行保险渠道相关的任务已于2016年基本完成。这种明显的变化可能会在2017年出现;股东型人身保险公司也相对依赖于银行保险渠道,其次是冲击;价值型寿险公司影响最小,政策调整对坚持以价值和利润为发展方向的公司最有利。2016年,四类个人保险公司将处于十字路口,有的可能被淘汰,有的可能转型,有的可能抓住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改革红利期迎头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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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保险业务发展面临压力

根据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发布的数据,2016年1月,个人保险公司原保费收入为5397.19亿元,同比增长73.35%;个人保险公司未纳入保险合同核算的保单持有人和独立账户的投资资金今年增加2157.96亿元,同比增长181.17%。其中,“老七”个人保险业务平均增速超过100%,银行保险业务进展接近全年,部分中小企业发展较快。业内人士表示,“根据个人保险和银行保险渠道业务的完成进度,预计2016年个人保险业务的增速将继续增长,增速可能在15%-2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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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在15%-20%的增长率背后,人身保险业务的质量将得到调整和提高。《21世纪经济报道》最保险的记者在采访中获悉,2016年,“老七”积极控制支付和短期支付业务的发展,重点发展个人代理渠道和长期支付业务;阳光人寿、联合人寿、国华人寿等部分中小人身保险公司在2016年业务计划中收缩了规模保费指数,开始调整业务结构;建行人寿、工行人寿、新城人寿等银行保险公司都在努力挖掘股东优势,逐步摆脱对原有银行保险批发业务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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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即便如此,2016年个人保险业务仍将面临一定压力。一家中小型个人保险公司的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的大部分保险记者,一方面,这是到期支付和退保的风险。“由于五年期人身保险业务到期,近两年短期业务快速增长,预计2016年人身保险到期赔付和退保压力将会加大。”

另一方面,这是资本利用的风险。“目前,一年期存款的基准利率为1.5%,7天期回购利率约为2.2%,10年期政府债券的利率仅为2.8%。股市预期不明朗,预计寿险公司利润将大幅下降。此外,随着刚性赎回的逐步打破,信用债券等早期收益较高的投资产品的风险暴露加大了保险资金资产负债匹配的压力,其他行业暴露的风险可能影响保险资产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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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此,许多个人保险公司的人表示,他们应该注意防范新的利差损风险。具体来说,“在资产方面,由于固定收益资产收益率下降和股市的深度震荡,保险资金的使用前景堪忧;在负债方面,个人保险费率市场化后,个人保险公司的预定利率普遍提高,这意味着负债成本增加,负债方的竞争加剧。债务成本和资产回报之间存在差距,这将考验个人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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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严钦波,如有任何意见或线索,请联系严qb @ 21jiji)

标题:人身险新规影响调查,四类公司面临“命运”抉择 预计2016年人身险业务增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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