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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发展银行”)作为中国的发展金融机构和中长期投融资的主要银行,以市场为导向服务国家战略,通过开展中长期信贷和投资等金融服务,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家开发银行始终坚持对外开放、民主理财的宗旨,努力实现“阳光投资”,建设“阳光工程”。自2006年8月“审计报告办公室”成立以来,国家开发银行公开接受了社会各界的监督报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加强风险防范、履行社会责任、建设健康企业、健康市场和健康金融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关于受理社会各界对国家开发银行资产安全监督举报的公  告

国家开发银行在此重申:

热烈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国家开发银行资产安全,举报损害或可能损害国家、地方政府、公众和国家开发银行利益的行为。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督范围

与中国发展银行资产相关的项目法人和组织,包括中国发展银行贷款项目和客户、为中国发展银行贷款提供各种担保的客户、中国发展银行资产管理涉及的其他客户等。

二、监督内容

(一)利用虚假业务信息和申请材料骗取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和投资的。企业欺诈性包装不真实或虚假的资产、负债、损益信息等申请材料,骗取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和投资的行为。

(二)挪用、挤占和侵占国家开发银行信贷资金的。借款人或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将项目贷款资金任意挪作他用,或非法占用、私分、转移项目贷款资金,或造成重大损失和浪费,以及其他违法违规使用行为。

(3)恶意拖欠贷款本息或暂停空发展银行债务。企业不还钱,或转移、提取资金,逃避、暂停空债务、抵押物,以及其他故意、故意、恶意逃避、取消债务等行为。

(四)侵犯国家开发银行投资权益及其他危及国家开发银行资产安全的行为。

第三,报告方法

各界人士可随时通过信函、走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国家开发银行报告或报告。反映或报告的内容要尽可能详细具体,实事求是,不要主观臆测。反映或报告可以署名或匿名。为了了解更详细的情况,对调查和处理给予反馈,并鼓励举报人的真实姓名和留下联系方式。中国发展银行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严格保密。

关于受理社会各界对国家开发银行资产安全监督举报的公  告

第四,奖励

经调查,如果举报属实,且避免或追回了国家开发银行的资产损失,国家开发银行将根据具体情况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V.接受联系信息

报告受理或信函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街16号中国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办公室(邮编:100032)

电话:010-68333171

传真:010-88308914

电子邮件:jubao@cdb

六、本公告由国家开发银行负责解释,相关内容已在国家开发银行网站上公布。

特此宣布

中国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7日

标题:关于受理社会各界对国家开发银行资产安全监督举报的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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