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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6年8月5日、8月8日和8月9日,三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累计超过20%,是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进行书面协商,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在2016年8月5日、8月8日和8月9日,我们股票交易的日收盘价偏离了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信息

(1)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和产业政策没有明显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没有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2)经公司自查,书面征询并核实了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意见: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其他应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并购、配股、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公司未发现任何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言;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无需对公司在早期披露的信息进行补充或更正。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买卖公司股份。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不存在应披露但未披露的事项,也不存在与这些事项相关的计划、谈判、意向和协议,且董事会未获悉本公司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应披露但未披露的信息,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公司相关信息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及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特此宣布。

三翔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0日

标题: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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