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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上海亮鑫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可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购买保本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已经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决议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有效期不足一年。详见2016年8月4日在巨潮信息网发布的《上海亮鑫电器有限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号:2016-073)。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最近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旗银行”)和光大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签订了购买理财产品的协议,具体如下:

一、2016年8月5日,公司与花旗银行签订协议,以自有资金1亿元人民币购买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产品情况如下:

一、产品基本信息:

1.

产品名称:花旗银行机构客户理财计划-银行可终止人民币理财产品

2.

产品类型:担保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3.

本产品收入的计算方法为:实际收入=投资本金×年化收益率×实际财务管理

天数/360天×100%

4.

预期年化回报率:3.35%

5.

收入起始日期:2016年8月5日

6.

截止日期:2017年2月1日

7.

认缴资本总额:1亿元人民币

8.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9.

本公司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无任何关系

二.花旗银行此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风险

1.

政策和系统风险:本产品基于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国内外金融

系统的运行是设计好的,如国家宏观政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或国内外金融体系的剧烈震荡,都可能影响本产品的投资和还款。

2.

流动性风险:在本产品存在期间,客户无权提前终止或赎回本产品。

3.

再投资风险:在花旗银行提前终止产品的情况下,客户面临提前终止和

投资本金再投资的风险和获得的实际收益。

4.

花旗银行提前终止风险:花旗银行可以根据本申请的规定提前终止产品。

5.

投资风险:当花旗银行无力偿还债务时,客户会满足

投资本金和实际收入部分或全部损失的风险。

6.

不可抗力风险:由于花旗银行无法控制的原因而发生的任何事情

例如,对交换或转让的限制、征用、强制转让、任何系统不可用、破坏、火灾、洪水、爆炸、自然灾害、内乱、任何类型的罢工或行业行动、暴乱、暴动、战争或政府或类似团体的行动等。,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运行,可能影响该产品的正常投资和还款,甚至导致该产品的实际收入减少。

2.2016年8月8日,公司与光大证券签订协议,以自有资金1亿元购买保本理财产品。产品如下:

一、产品基本信息:

1.

产品名称:光大证券鼎富系列收入凭证6月8号

2.

产品代码:sg7356

3.

产品类型:本金收入保证类型

4.

投资收益=投资本金*约定年化收益率*产品期限/365

5.

预期年化回报率:3.45%

6.

收入起始日期:2016年8月11日

7.

截止日期:2017年2月9日

8.

认缴资本总额:1亿元人民币

9.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10.本公司与光大证券有限公司无任何关系

二.本次购买光大证券理财产品的风险

1.

流动性风险。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风险管理的相关要求,

光大证券目前流动性充足,能够满足日常运营和到期债务偿还的需要。但是,如果流动性不足,不能及时获得足够的资金,当收益凭证产品到期时,可能无法及时足额支付,导致投资者本金和收益的损失。

2.

信用风险。收入凭证产品是在光大证券的信贷下发行的。在收入证明存在期间,

光大证券可能被解散、破产、无力偿还到期债务、资产被查封、冻结或强制执行等。,并在按照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处置公司财产后,按照一般债权人的顺序对投资者进行补偿。因此,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投资者的收益凭证产品的本金和收益可能无法按照产品合同偿还。

3.

政策和法律风险:由于国家宏观政策、金融政策和地方政府政策的变化,

或者现有法律的缺失不能解决相关法律问题,部分地区的执法环境不完善,可能对公司产生不确定的影响,进而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和收入凭证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4.

不可抗力和事故风险:自然灾害、社会动荡、战争等。是不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

发生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监管机构暂停或停止场外交易等突发事件,可能对收入凭证产品的设立、投资运营、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和公告产生影响,导致收入凭证产品本金和收益损失。因不可抗力和事故风险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对公司的影响

1.

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所购买的理财产品为短期担保理财产品,且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

在保本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及时管理自己的资金,获得一定的收益

好,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寻求更好的投资回报。

4.截至公告日,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截至公告日(含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截至公告日(含本公告日),本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保本理财产品的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6.23%,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95%。

V.供参考的文件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机构客户理财计划认购申请书》、《花旗银行理财产品购买确认单》、《光大证券鼎富系列收入凭证产品说明书》、《光大证券鼎富系列收入凭证产品风险揭示书》、《光大证券鼎富系列收入凭证产品合同》。

特此宣布!

上海良新电气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9日

标题: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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