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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2016年8月11日,中柱医疗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柱医疗”、“公司”或“公司”)分别收到深圳一中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中集团”)和深圳一中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中正润”)的通知,上述股东在上述股份解除质押后,将原件质押给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它们将于2016年用于深圳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质押,并于近期转入“深圳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用账户”。 详情如下: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并预备用于可交换公司债券股票质押的公告

2016年7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不反对深圳市统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上市转让的函》(深交所函[2016]1484号),批准统一集团由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向合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转让条件。

2016年8月11日,一集团向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放了原质押的67,365,900股限制性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6%),并完成了上述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质押发放手续..上述股份解除质押后,将用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股份质押,并于近期转入“深圳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用账户”。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并预备用于可交换公司债券股票质押的公告

截至公告日,一集团持有限制性流通股96,071,6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0%,是公司的第二大股东。不考虑为可交换公司债券准备的股票质押,一集团已质押限制性流通股28,705,7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考虑到为可交换公司债券准备的股票质押,一集团已质押限制性流通股96,071,6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0%。

2016年8月11日,易基正润解除了原质押给鹏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673.66万股限制性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的质押,并完成了上述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质押解除手续..上述股份解除质押后,将用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股份质押,并于近期转入“深圳一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用账户”。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并预备用于可交换公司债券股票质押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一正润持有限制性流通股28,020,8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4%。不考虑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票质押,一正润质押的限制性流通股共21,284,2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考虑到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权质押,一正润质押了28,020,843股限制性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4%。

本公司将根据一集团和一正润股份质押的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宣布。

中柱医疗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2日

标题: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并预备用于可交换公司债券股票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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