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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6年8月17日,金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股份”)的通知。自2016年7月14日至8月17日,五矿股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957,600股。

截至2016年8月17日,本公司控股股东长沙矿冶研究院及其一致行动自2015年9月2日起增持股份4,512,5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一、控股股东增持及增持前的一致行动

1.2015年9月2日,公司控股股东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矿冶研究院”)首次增持股份并提出增持计划;上述增加计划将于2016年7月5日到期。详见2015年9月3日、2016年7月7日《金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份的公告》(临2015-05)

2.2016年7月5日,本公司控股股东五矿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金融”)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股份。详见2016年7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披露的《金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Pro 2016-078)。

3.2016年7月11日,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五矿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首次增持本公司股份,并提出增持计划。详见2016年7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披露的《金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中国五矿集团公司计划及其增持公司股份的协同行动的公告》(第2016-080页)。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达1%的提示性公告

二是增持情况

1.股东:五矿

2.增持:通过二级市场增持

3.增持:957,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1%)

4.举办时间:2016年7月14日-2016年8月17日

3.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增持前后一致行动的详情

本次增资前,长沙矿冶研究院及其一致行动共持有公司股份126,626,6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06%。其中,长沙矿冶学院持有公司股份125,626,6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4%;五矿金融持有公司5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1%;五矿集团持有公司5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1%。

本次增资后,长沙矿冶研究院持有公司股份125,626,6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84%;五矿金融持有公司5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11%;五矿集团持有公司145.7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2%;长沙矿冶学院及其合作者共持有公司127,584,22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27%。

截至2016年8月17日,长沙矿冶研究院及其一致行动共增加公司股份45125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

第四,增加持股的承诺

长沙矿冶研究院及其合作者承诺在计划实施期间和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V.其他解释

(1)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二)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增持股份及其一致行动指引》,密切关注长沙矿冶研究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增持股份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宣布。

金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8日

标题: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达1%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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