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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然气体制改革中,最受各方关注的天然气管网以短期或不分割的方式分离和落地。

昨天,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价格办法》)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征求公众意见。

卓创天然气分析师刘广斌认为,上述两项措施是中国天然气价格改革的关键部分。近年来,中国在天然气定价机制、混合改革、上游勘探开发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最终目标是希望中国的天然气机制能够像英美一样摆脱国家计划干预,实现市场化。

2015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市场能够形成的所有价格都应该交给市场,政府不应不当干预。推进水、油、气、电、交通等领域的价格改革。在竞争环节放开价格,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价格的作用。

这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价格办法》调整了价格监管对象,即不再以单一管道为监管对象,而是以管道运输企业为监管对象。

监督对象的调整是有意义的。

此前,有人建议国家将油气管网业务从上、中、下游油气企业中分离出来,成立多家油气管网公司,建立政府监管油气管网公司的制度,即管道分离,这是业界普遍关注的问题。

然而,“很难将管网分开。”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价格下跌的大趋势下,天然气运营处于亏损状态,管网是上、中、下游综合运营公司中利润最大的部分。以拥有中国85%管网的中石油为例,2015年,该公司天然气和管道行业扣除投资收入后的营业利润为152.98亿元,但销售进口天然气的净亏损为162.99亿元。一旦管网分离,中石油将陷入价格倒置的困境。

天然气价改再下一城  管网分离料落空

上海亚太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夏磊认为,在管网拆分和独立的背景下,“价格法”将调整对公司的监管对象,以便将来条件成熟时,通过公司重组推动切实可行的改革,这比直接以管道资产为基础建立新公司要容易得多。

考虑到改革的难度,《价格办法》第八条提出管道运输业务原则上应与其他业务分开。目前,如果生产、运输、销售一体化的企业暂时不能实现业务分离,就应该实现管道运输业务的财务会计独立。

对此,夏磊表示,目前,中石油管道局是中石油的子公司,已经独立核算。根据《价格办法》,现有管网格局可能不会调整,预期的管网分离也不应进行。这样,《价格措施》只能被视为天然气价格改革大方向上的一小步。

卓创天然气分析师刘广斌也认为,价格措施的落地意味着,预计天然气管网的分离将在短期内由空.下降

天然气体制改革到位后,应形成独立的管网作为第三方渠道,上下游企业应公平竞争,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经营。天然气管网的法人实体仍然是中下游的综合管理公司。产业链之间的竞争公平吗?业内人士认为,今后有必要由主管部门加强监管,以避免内部行业间不受监管的利益转移和整合公司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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