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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获悉,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发布2016年优先发电计划的通知》。公告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公告如下:

一、关于发布2016年优先发电计划的通知的主要内容

1.优先发电范围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2015]2752号)附件《有序开发利用电力规划实施意见》,确定甘肃省一类和二类优先发电范围。

一是优先考虑发电范围: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调峰调频电源满足调峰调频和电网安全的需要;为了满足供热的需要,热电联产机组的电量以“以热定电”为原则,处于供暖期。

第二类优先权保证发电的范围:国家计划和地方政府在跨省和跨地区的电力传输和接收中的协议权力;超低排放燃煤机组的水力发电、余热余压和电力;其他输出功率。

2.优先发电安排

一类优先发电量为467亿千瓦时,其中风能和太阳能发电量为100亿千瓦时。在二类优先发电中,水电年发电量为230亿千瓦时。

3.为有效落实《研究遏制工业用电下降会议纪要》(甘[2016]16号),二类优先发电水电计划为230亿千瓦时,由国家电网甘肃电力公司根据水电资源分布和电网运行实际需要安排。全年水力发电指标降低35亿千瓦时,用于保证一类优先发电范围内新能源和其他新投产机组的发电。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文件实施后,甘肃省2016年水电发电指标将减少35亿千瓦时,由国家电网甘肃电力公司根据水电资源分布和电网运行实际需求安排。预计2016年公司控制和参与的水电站发电量将同比下降。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应该理性投资,关注风险。

特此宣布。

甘肃电力投资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3日

标题:关于甘肃省2016年优先发电计划相关事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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