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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直接持有本公司32,021,2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2.24%)的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的15个交易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少本公司股份总数,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少股份总数。不超过13,000,000股(占公司)

山东济宁如意(爱基,净值,信息)毛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1日收到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发出的《关于股份减持方案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股东基本信息

1.股东名称: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2.股东股份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资产直接持有公司32,021,200股无限制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24%。

3.股东减持:自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止,东方资产未减持股份。

二.本削减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的财务安排。

2.股票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数量和比例: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1300万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97%。(如果是股息分配、股票发行、资本公积转股本、股份分配和其他除权,将相应调整减少的股份数量。(

4.减持期限: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将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还是大宗交易。

6.降价:参照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

三.股东的承诺和业绩

东方资产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告》中做出的相关股份锁定承诺和减持意向如下: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得回购发行人股份;鉴于公司持有的股份属于政策性和阶段性持股,如果上述股份的权利主体因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化和主管部门的要求而发生变化或被委托管理,不视为公司违反上述承诺。

到目前为止,这一承诺已经兑现。东方资产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没有违反上述承诺。拟议的削减符合先前披露的承诺和意图。

四.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这一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东方资产将根据自身情况和公司股价决定是否实施此次减持计划。

2.在上述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东方资产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3.股东东方资产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此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动。

4.此次裁员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基本面也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建议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投资风险。

V.供参考的文件

1.东方资产股份减持方案通知书。

特此宣布。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3日

标题: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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