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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供给侧结构改革过程中,严格遵守风险底线,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是保险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年初以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一系列文件,重点加强监管和风险底线控制,加强对重点公司和重大投资的风险监控。近日,中国保监会再次对违规事件高发的资金运用和关联交易风险进行了密集部署和提示,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构筑防范风险的“防火墙”。

保险监管升级筑牢风险底线

净利

缓慢增长

行业潜力

风险浮出水面

虽然上半年保险业偿付能力保持稳定,资本实力稳步增强,但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保险基金”)披露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投资方受到资本市场波动、去年利率下调和基数偏高的影响,保险业净利润下降,引起业界广泛关注。

数据显示,截至第二季度末,财产保险公司、寿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77%、217%和508%,远高于100%~150%的预警区间,行业偿付能力总体充足。此外,在已披露偿付能力报告的个人保险公司中,有两家保险公司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负;一家保险公司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两家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在100%至150%之间。

保险监管升级筑牢风险底线

2016年上半年,保险资金规模稳步增长。然而,由于资本市场的剧烈波动,投资收益大幅缩水,保险资金的股票投资较去年大幅上浮1000亿元,一度下降到全行业的浮动亏损。数据显示,上半年保险资金投资收益为2.49%,同比下降2.81%。此外,公司债券违约也影响了保险投资,这给保险机构未来更谨慎地投资债券以及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护现有投资带来了巨大挑战。

保险监管升级筑牢风险底线

在《2016年中国保险业风险评估报告》中,中国保险基金从八个方面分析了当前行业的潜在风险因素:一是车险业务费用比例大幅上升,大多数中小企业为车险投保亏损;二是非车险业务保费充足率下降,承保利润波动较大;第三,依靠银行保险支付的寿险业务增长模式面临挑战;第四,现金流管理困难,非寿险投资产品面临支付高峰;第五,保险资金的使用面临信用风险增加;第六,股权投资面临更大的市场风险;第七,资产与负债的不匹配进一步增加了不匹配的风险;第八,网络保险给行业运营带来挑战。

保险监管升级筑牢风险底线

改善机制和保持土壤是我们的责任

预防保险的十大风险

年初以来,中国保监会在“第二代支付”监管体系正式实施的基础上,先后发布了《关于规范中短期产品相关事项的通知》、《保险集团并表监管统计制度》、《关于加强组合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监管的通知》、《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大非上市股权和大房地产投资》等一系列文件。重点是加强监管,将风险底线放在首位,加强对重点公司和重大投资的风险监控和监管,运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分类监管、资产负债匹配和偿付能力等现代监管工具,加强事后监管。行业监管体系日趋完善,为更好地服务于供应方改革奠定了基础。

保险监管升级筑牢风险底线

随着保险投资主体的日益多元化和资金运用渠道的不断拓展,2015年保险资金频频“贴牌”上市公司,不仅给外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引起了人们对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的比例控制、信息披露、风险管理和控制的关注。中国保监会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通知》,重点明确和规范关联交易的识别、报告、信息披露和法律责任,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监管体系,构建关联交易“防火墙”,加强公众监督。

保险监管升级筑牢风险底线

“防范风险是保险业永恒的生命线。我们必须负责保护土壤,保持地区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中国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近期举行的“十三五”保险业发展与监管专题培训班上表示,保险业将重点防范十大风险,包括公司治理风险、产品风险、资金运用风险、偿付能力不足风险、利差损风险、流动性风险、资产负债错配风险、群体性事件风险、声誉风险和跨市场、跨地区、跨行业的传导风险。他还强调,中国保监会近日向全行业下发的《关于保险机构“两强两遏制”工作回顾的通知》,结合“两强两遏制”专项检查,要求保险公司要紧跟实际情况。系统梳理隐患,从关键制度、岗位、人员入手,重点关注违法违规事件高发、频发的薄弱环节,以及容易被监管的新业态、新产品。

保险监管升级筑牢风险底线

风险防范责任越来越重

管理机制亟待创新

目前,改革和政策红利的全面发放为保险业注入了强大的动力。随着保险服务领域的扩大,保险业承担的风险管理责任越来越大,对行业风险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专家指出,保险保障基金是防范和化解行业风险的最后一道防线,是保险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立保险市场退出机制、维护保险消费者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保险监管升级筑牢风险底线

“随着我国保险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保险业面临越来越多的新情况、新问题,保险业风险管理机制也应与时俱进。”中国保险基金董事长兼总经理任建国提出,保险业在大发展时期需要创新风险管理机制。未来可以从四个方面引入一系列新的措施,有助于行业风险管理。一是加快保险保障基金筹集方式的改革,使保险公司的风险水平与基金利率直接挂钩,对不同风险水平的公司和产品实行不同的基金利率;二是进一步细化保险保护救济的范围和标准。通过对保险资金救助的范围、比例和额度做出更加具体明确的规定,不同类型的保险产品将得到不同的对待,需要保险的消费者将承担自己的投资风险。考虑设置一个减压上限;三是进一步丰富风险处置工具,提高风险处置效率。未来,我们将通过打造M&A融资平台和专业治理平台,吸引优质社会资本参与保险业风险处置;第四,探索更加多元化的风险缓解方式。中国保险基金将认真做好实施金融救助前的研究和准备工作,在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破产时,为投保人、保单受让方等个人和机构提供帮助。

标题:保险监管升级筑牢风险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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