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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孙伟

24日,银监会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同业拆借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了网上贷款的内涵,重申了从业人员作为信息中介的法律地位,建立了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负责监管网上贷款的监管体系,以负面清单形式划定了网上贷款业务的界限,设定了13项禁止行为。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办法》比以前的征求意见稿更加严格。预计在未来12个月的整改过渡期内,行业将迎来洗牌,许多平台将在洗牌中消亡,行业整体增速将暂时放缓。

四部委发布网贷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办法

《办法》主要设定了网上贷款业务的三项主要管理措施:一是对业务操作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明确了13项禁止行为,包括无公共存款、无资金池、无保本保息担保或承诺、不出售金融理财产品、不以资产证券化形式转让债权。在政策安排上,允许网上贷款机构引入第三方机构担保或与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合作。

二是实施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为防止网上贷款机构设立资金池、欺诈、挪用客户资金,增强市场信心,《办法》规定,客户资金和网上贷款机构自有资金实行分帐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和监管。基金托管机构和网上贷款机构应明确规定各方的责任界限,以利于风险识别和风险控制。

第三,限制贷款集中的风险。为了更好地保护贷款人的权益,减少网上贷款机构的道德风险,并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相关的司法解释和备案标准接轨,《办法》规定网上贷款额度应以小额为主,对借款人的贷款额度实行限额管理,正如同一自然人或法人在同一网上贷款平台上的贷款余额分别不得超过20万或100万。

据银监会介绍,该办法的颁布将进一步引导网上贷款机构回归信息中介的包容性和小额分散的金融性质。与此同时,网上贷款机构的线下运营将受到抑制,网上贷款机构将逐步回归互联网金融的性质,依靠互联网平台,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开展相关业务。下一步,银监会将尽快出台网上贷款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网上贷款机构备案、网上贷款机构信息披露等配套制度,完善网上贷款行业监管体系。

四部委发布网贷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办法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正常运行的网上贷款机构有2349家,贷款余额6212.61亿元;中国有1778个问题平台,占中国机构总数的43.1%。

东方证券交易所总裁胡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办法》的颁布必将对大多数平台产生影响,尤其是贷款额度的设定将对企业贷款平台产生一定的影响。此外,《办法》要求网上借贷平台必须获得电信业务许可,这对于行政许可的门槛很高。在资金存管方面,多家提供存管业务的银行对网上贷款平台有严格的要求,如高资本要求、信息技术要求、股东背景要求、交易模式合规要求等。,相关的存管费用也很昂贵,所以目前大多数平台都难以满足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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