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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亚泰国际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将在首次公开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时发行不超过4500万元人民币的普通股(a股),并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本次发行将于2016年8月30日(T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线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和“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内容: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1.本期在发行流程、认购和支付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敬请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等因素。,并协商确定发行价为13.99元/股。线下发行不进行累计竞价查询。

投资者被要求在2016年8月30日(交易日)以此价格在线和离线购买,无需支付认购资金。离线订阅日期和在线订阅日期同2016年8月30日(T日),其中离线订阅时间为9:30-15:00,在线订阅时间为9:15-11:30和13:00-15:00。

(2)主承销商将所有配售对象的价格从高到低排序后,如果某一价格以上的总购买量小于10%,且包括该价格及以上的总购买量大于或等于10%,则该文件的价格为临界价格,临界价格以上的价格对应的购买量将被完全剔除。报价等于临界价格的配售对象将按照“申购量从少到多,申购时间(以深交所线下申购平台时间为准)从晚到早”的原则进行配售。当临界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相同时,该价格的申报数量不能再被剔除,排除最高报价的比例可以低于10%。被排除的部件不得参与离线订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三)网上投资者应独立表达购买意向,不得授权证券公司购买新股。

(4)根据《线下发行首次配售结果公告》,线下投资者应于2016年9月1日(t+2)16:00前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配售数量按时足额支付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购买新股并中标后,应按照《网上中标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并确保其资本账户在2016年9月1日(t+2)末有足够的资金认购新股。投资者的支付必须符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线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股票,由主承销商承销。

(五)当线下和网上投资者支付和认购的股份总数低于公开发行金额的70%时,主承销商将暂停发行新股,并披露暂停原因及后续安排。

(6)有效报价网络下的投资者不参与认购或首次配售网络下的投资者未能按时足额支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如果在线投资者在连续12个月内连续3次中标后未能全额支付,则不得在6个月内参与新股认购。

2.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政府部门就此问题做出的任何决定或发表的任何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入做出了实质性的判断或保证。任何相反的说法都是错误的。

3.有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投资者必须仔细阅读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8月22日(t-6)指定的五个网站(巨潮信息网,wwwinfo网站;;中国证券网;;中国证券网,网站wwwstock;证券时报网;;中国资本证券,特别是“重大事件提示”和“风险因素”部分,充分了解发行人的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和投资价值,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受政治、经济、行业和管理水平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可能发生变化,由此可能产生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4.网下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禁售期,网下发行的股票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流通。投资者应关注上市首日股票发行量增加带来的投资风险。

5.提醒投资者发行价格和线下投资者报价之间的差异。线下投资者报价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wwwinfo》当天刊登的《深圳亚泰国际建设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公告》。

6.这个问题遵循基于市场的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投资者根据真实的认购意向报价。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内部价值、募集资金需求、未来增长、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承销风险等因素。,并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人属于建筑装饰及其他建筑行业(e50)。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13.99元/股对应的2015年发行人稀释市盈率为22.98倍,低于最近一个月建筑装饰及其他建筑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e50)(39.31倍)。然而,未来发行人的估值水平仍会回归到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股价下跌将会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失

任何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将被视为已接受发行价格。如果投资者不同意本次发行的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建议不参与本次认购。

7.此次发行有可能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投资者应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所涉及的风险因素,知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投机。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能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8.发行人的所有股份都是流通股。本次发行前股份的限售期,关于限售期的承诺和安排详见招股说明书。上述限售股安排是相关股东基于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稳定的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自愿做出的承诺。

9.对于本期认购,任何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网上购买,所有参与网下报价、认购和配售的配售对象均不能再参与网上认购;单一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认购,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认购均属无效。

10.根据每股13.99元的发行价和4500万股新股的发行数量,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6295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552.5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56402.5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预计为人民币5.64025亿元。如果存在资金缺口,资金缺口将由发行人自筹资金解决。

如果发行人未能及时通过适当的渠道和成本筹集到缺口资金,将影响融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对发行人的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存在发行人股价未来下跌的风险。请投资者关注因募集资金不足而引发的风险。

11.发行后,必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方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如未获批准,本次发行的股票将不上市,发行人将按照发行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认购的投资者。

12.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郑重提醒投资者,投资者应坚持价值投资理念,参与本次发行认购。我们希望认可发行人投资价值并希望分享发行人增长成果的投资者参与认购;任何怀疑发行人纯粹是“圈钱”的投资者都应该避免参与认购。

13.投资者必须注意投资风险:如果2016年8月30日(T日)线下认购不足,或者线下和网上投资者支付的总股数低于本次公开发行的70%,本次发行将暂停。发行人发生影响发行的重大会后事件,或涉嫌违法违规或承销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的,由中国证监会责令暂停发行,暂停发行。出现上述情况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发布公告。暂停发行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发行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重启发行。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14.本次投资风险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所有投资风险。它提示和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刻地理解证券市场所蕴含的风险,并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投资经验、风险和心理承受能力,自主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发行和购买。

发行人:深圳市亚泰国际建设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9日

标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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