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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记者 泱波 摄" src="http://getimg.jrj/images/2016/10/chinanews/one_20161011001610417.jpg" title="资料图。中新社记者 泱波 摄" /> 资料图。中新社记者 泱波 摄 中新网北京10月11日电 新一轮债转股大幕正式开启。国务院10日公布《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及其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可以债转股企业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僵尸企业”等四类企业被禁止债转股。" src = " http://getimg.jrj/images/2016/10/chinanews/one _ 20161011001610417.jpg " title = "数据图。中国新闻社记者罗博照片"/>数据地图。新华社北京10月11日电新一轮债转股正式启动。10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及其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可转换为债务的企业名单,禁止“僵尸企业”等四类企业转换为债务。

新一轮债转股启动:政府不兜底损失 绝非免费午餐

对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多个部委的官员在国务院办公室10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应了相关社会关注:市场化和法治化是此次债转股的突出特点,政府不搞“拉拉扯扯”,不承担损失责任,市场化债转股绝不是免费午餐。

数据地图。为什么要进行债转股?

-债务恶化降低了企业的杠杆率

《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提出,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股权。银行将债权转换为股权时,应将债权转让给执行机构,执行机构将债权转换为目标企业的股权。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各类实施机构参与市场化债转股。

许多专家认为,债转股后,对企业来说,偿债压力会消失,不再为银行“工作”,可以轻而易举地摆脱困境;对于银行来说,它可以盘活和加快不良资产的回收,这有利于缓解金融风险。

债转股政策在中国不是第一次出现。20世纪90年代末,政府启动了大规模政策导向的债转股。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启动新一轮债转股呢?

“近年来,中国企业的杠杆率一直很高,债务规模增长过快,债务负担不断加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连表示,市场化债转股是降低企业杠杆率的重要措施之一,可以有效降低企业杠杆率,增强企业资本实力,防范企业债务风险;它可以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强竞争力,实现优胜劣汰;有利于促进企业股权多元化,促进企业重组改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融资结构。

新一轮债转股启动:政府不兜底损失 绝非免费午餐

中新社记者 骆云飞 摄" src="http://getimg.jrj/images/2016/10/chinanews/one_20161011001610506.jpg" title="资料图。中新社记者 骆云飞 摄" /> 资料图。中新社记者 骆云飞 摄 这次债转股有何不同?中国新闻社记者罗·拍摄了一张数据地图。中新社记者罗照片"/>数据地图。中新社记者罗照片这种债转股有什么区别?

-强调以市场为导向的政府不覆盖底层

这种债转股与20世纪90年代末的债转股有什么不同?Zhongxin.com记者(微信公众号:cns2012)注意到市场化和法治是此次债转股中强调的两个关键词。

“市场化和法治化是此次债转股的主要特征,也是与上次政策性债转股最大的区别。”连表示,本次债转股的债权转让和转股价格将根据市场形成的公平价格自主协商确定,国有企业转股价格也应遵循市场化原则,同时履行相关手续。相关市场主体独立决策,承担自身风险,享受自身利益,政府不承担全部损失责任。

“法治原则是强调债转股的所有市场主体,债转股的所有方面,以及所有涉及债转股的行为都必须在法治框架内依法进行。”丽安·魏亮说。

Zhongxin.com记者发现,债转股文件也为政府行为设置了“红线”,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不干预债转股市场主体的具体事务,不决定特定企业转股,不强制银行进行债转股,不指定债转股,不干预债转股的定价和条件设定,不干预股东权利的行使和债转股的日常运作

中新社发 韦亮 摄" src="http://getimg.jrj/images/2016/10/chinanews/one_20161011001610670.jpg" title="资料图。中新社发 韦亮 摄" /> 资料图。中新社发 韦亮 摄 哪些企业可以债转股?中国新闻社发布了魏亮照片“src = " http://getimg.jrj/images/2016/10/chinanews/one _ 20161011001610670.jpg " title = "数据地图。中新社发布魏亮照片“/>数据地图。中新社发布魏亮照片哪些企业可以债转股?

新一轮债转股启动:政府不兜底损失 绝非免费午餐

——包括三种类型的企业,“僵尸企业”不能

一段时间以来,社会高度关注哪些企业可以转换为债务,哪些不能转换为债务。在这方面,该文件界定了肯定和否定清单。

文件指出,三类发展前景好、但面临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进行市场化债转股,包括:因行业周期性波动而困难但仍有望逆转的企业;高负债导致财务负担过重的成长型企业,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爱知、净值、信息);产能过剩行业前沿的高负债重点企业和关系国家安全的战略性企业。

这四类企业明确禁止债转股,包括:无望扭亏、失去生存和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恶意逃废债务的企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不明确的企业;可能导致产能过剩和库存增加的企业。

“应该强调的是,肯定列表和否定列表是澄清债转股的政策界限。这不是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决定。具体的债转股目标企业仍由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的法制化方法和上述指导原则确定。”丽安·魏亮说。

数据地图。如何避免刘宇涛的免费午餐?

没有底线,没有强迫,没有豁免

在上一次债转股过程中,由于损失由融资弥补,事实上,许多债务人将债转股视为免费午餐。对此,连表示,市场化债转股绝非免费午餐。

如何避免债转股成为免费午餐。连提出要实现“三个增强”:加强监管,强化信用约束,强化责任追究;同时,要做到“三不”:不盖、不强制、不免除。

-“不要盖住底部”。债转股由所有相关市场主体独立决定,各有风险和收益。如果造成损失,应该由谁来负责,政府不应该对损失承担全部责任。这很重要,也就是说,政府不提供免费午餐。

-"非强制性"。政府不会强迫企业、银行、机构或特定的债权转化为债务。是否需要债转股,也就是说,市场主体拥有最终发言权,特别是在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从这个意义上说,债权人和投资者不提供免费午餐,这在系统设计中是有保证的。

-"无豁免"。也就是说,在债转股的整个过程中,我们应该贯彻先权益后债权的原则。如果确认债转股过程中存在资产损失,原股东必须首先承担成本。

“因此,在政府没有底线、没有强制、没有原始股东豁免的情况下,债转股将成为一些债务人的免费午餐,这是可以避免的。”丽安·魏亮说。(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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