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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商协会组织市场成员制定并发布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个人汽车贷款、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和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等五项信息披露指引和配套制度,在提高市场透明度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发行微型企业贷款证券化产品的信息披露指引将进一步丰富登记制度下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序列,提高业务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促进微型企业贷款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

为规范微型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组织市场成员共同起草并制定了《微型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及配套表格制度。本指引经交易商协会第三届债券市场专业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于2016年10月14日颁布实施。

规范微小企业贷款证券化市场

有针对性的体制安排

微型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在稳定增长、鼓励创业、促进经济繁荣、改革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强对微型企业的金融服务是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强调“要加快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丰富和创新”,加大解决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力度,有效降低实体经济中的企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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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务院要求,中国人民银行积极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对小企业等国民经济薄弱环节的信贷供给,完善和提升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作用,支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为了进一步发挥信贷资产证券化在盘活股市中的作用,交易商协会组织市场成员制定了《指引》,以促进相关业务的发展。

指南由两部分组成:主体和附件中的支撑台系统。正文共七章三十九条,包括总则、注册信息披露、发行信息披露、存续期间定期信息披露、存续期间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信息披露评估与反馈机制、补充规定。附件是与注册、发行、持续时间定期披露和重大事件披露相对应的表格体系,包括注册申请报告表、发行说明表、受托人报告表和重大事件报告表,其中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具体格式、内容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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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企业贷款的资产支持证券通过登记和发行进行管理。《指引》结合成熟市场的信息披露经验,在早期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规则框架下做出了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

首先,定义基本资产和池进入标准。为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突出对小微企业和创业型个体工商户的融资支持,《指引》明确和规范了证券化小微企业贷款的基本资产,即“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或个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贷款”。同时,在符合主办机构贷款审批政策的基础上,集合资产应充分体现“小”的特点,即单笔集合贷款的合同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或满足一定的分散要求,单个借款人的集合贷款合同金额占资产集合贷款合同金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1000,从而大大降低资产集合的集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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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增加了历史静态赞助商池中抽样贷款的交易信息。由于小微企业贷款的资产支持证券基础资产数量多、数量少、分布广,很难对进入池内的贷款逐一进行调整或评估。历史静态数据已经成为投资者评估资产池质量的重要参考。在这方面,《指引》采取对部分历史静态池贷款数据进行抽样和披露的形式,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保荐机构的历史静态池微型企业贷款中提取至少5000笔贷款,并逐一进行信息披露,以帮助投资者最大限度地掌握保荐机构的历史微型企业贷款和还款表现,便于投资者对基础资产质量进行评估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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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新增保荐人定向贷款政策和监管指标的披露要求。鉴于发起机构的贷款审批政策和风险管理能力直接决定了基础资产的质量,本指引增加了发起机构对微型企业贷款的贷款审批政策、行业准入负面清单、审批标准的修订以及流动性比率、不良资产比率和资本充足率等历史监管指标等信息,为投资者做出决策和判断提供了更有效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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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推广功能

目前,中国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因此,将供给侧结构改革推向关键阶段,解决企业特别是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对于实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防风险、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推动风险投资持续健康发展,为推动“大众创业创新”提供重要资本力量。推动微型企业贷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的发展,将通过多种渠道拓宽风险资本来源,使创新型微型企业的投融资渠道更加畅通,优化其风险投融资环境,促进微型企业的持续创新和发展。

二是有利于有效降低实体经济中企业的经营成本,落实中央政府“三比一、一减一补”的重点任务。银行业金融机构将通过证券化释放更多信贷资产,进一步增加对小企业的信贷资金供给,降低寻求外部高成本融资的比例,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三是提高微型企业贷款证券化市场的规范性,促进微型企业贷款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微型企业等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进一步丰富金融服务方式,提升服务功能,创新微型企业服务产品。

前期,为推进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完善市场化约束和激励机制,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下,交易商协会组织市场成员制定并发布了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个人汽车贷款、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不良贷款资产支持证券等五项信息披露指引和配套形式制度,在提高市场透明度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发行微型企业贷款证券化产品的信息披露指引将进一步丰富登记制度下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序列,提高业务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促进微型企业贷款资产证券化市场的发展。

标题:规范微小企业贷款证券化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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