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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11月18日,

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发展迅速,风险可控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李超昨日在《财经》年会上表示,近年来,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发展迅速,聚集了大量社会资本,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创新创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融资困难。问题;同时,它以其独特的产品灵活性,满足了不同层次公众的投资和理财需求,丰富了金融工具和金融体系,控制了整体风险。

李超指出,在看到中国资产管理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与成熟市场相比,中国资产管理行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卖方负责,买方负责。需要形成基本文化;与国际一流资产管理机构相比,我国资产管理机构仍存在较大差距,核心竞争力、诚信合规意识和风险控制能力亟待提高;法律和监管框架以及监管能力需要改进和提高。

11月18日证券时报要闻汇总

李超表示,从分析近年来资产管理领域暴露出的问题和潜在风险来看,仍需注意以下问题:一是法律运用混乱。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各种由人委托、代表客户融资的资产管理产品,无论其名称如何,都应遵循相同的法律关系。然而,目前各种资产管理产品的法律基础和法律关系是不同的。第二,监管标准不统一。在分业监管体制下,由于历史原因,各类资产管理产品的监管标准在产品准入、投资范围、招募和推广、信息披露、资本资产托管、投资者适宜性管理等方面不尽一致,有些还存在较大差异。第三,缺乏统一的监测和控制。各种结构化资产管理产品变得越来越复杂。资金来源和交易结构横跨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它们嵌套在上层。不同监管机构对信息提交的要求不同。第四,有无形的刚性救赎。一些资产管理机构为了维护自身声誉,采取了固定收益和隐性担保等经营策略。它们虽然保证了当前投资者的本金和收益,但却背离了资产管理业务的本质,恶化了行业的经营环境,积累了行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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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指出,上述问题带来的潜在风险不容忽视。首先,这不利于投资者保护。资产管理领域的法律适用主要反映管理机构与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同的法律关系,不同的权利和义务分配,不明确的法律关系和不明确的风险和利益归属。不同的法律对管理者的责任和义务有不同的要求,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和程度也大相径庭。目前,投资者的适宜性标准不同,在市场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不利于对投资者的公平保护。其次,它导致市场分割。类似的产品根据不同的监管要求运作,导致资产管理市场严重分割。第三,它影响了市场的正常运行。刚性支付的预期使得投资者只关注当期收益而忽略了风险的存在,这不利于形成买方自负的理性投资文化。市场对高回报的盲目追求消极地鼓励金融机构将投资集中在高风险行业,这不利于卖方责任的履行。第四,很容易引发监管套利,增加系统性风险。一些机构,通过产品结构调整、业务转移等。在不同属性的业务之间转移资产,将业务从监管严格的市场转移到监管相对宽松的市场,变相规避监管要求。第五,它脱离现实,走向空虚,这增加了物质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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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表示,虽然现阶段资产管理行业还存在一些问题,但经济发展的需要、社会财富的快速积累以及居民投资和理财需求的不断提高,使得该行业仍有很强的现实需求。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资本市场发展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将为资产管理行业带来巨大发展。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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