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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全媒体高层)为了全面严格治党德立规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四个所见

濮阳信息港北京10月21日电(记者张晓松,荣启涵)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严格治党确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受到各界关注。

党建行业专家普遍认为,修订的两个党规,将党十八大以来的执政党管党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通过全篇勾结“全面”和“严格”两个关键词,吹全面严格的治党新号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与时俱进进入完全的党内法规,表明切实处理党的执政党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推进全面严格的执政党的坚定决心

根据前几天公布的今年中央第二届“巡视名单”,“管党执政党不严格”是被巡视机关的一大共性问题---部分不能全面严格执行党主体的责任,部分调查违反纪律问题不及时调查。 有些党的领导人弱化了,没有把纪律和规则放在前面。

“有点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冷淡,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经成为党的大忧患。 》中央党校党史教育部主任谢春涛指出,与此同时,现在的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严格治疗党的需要,需要修订和完善。

现行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若干准则》只向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规范,不能涵盖8700多万党员,适用对象过窄的“八个禁止”“52个不允许”都是负面名单,缺乏肯定的倡导一点

现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有没有纪律法区别的突出问题,多个条款与刑法等国家的法律规定重复。 “这实际上降低了对党员的要求,无法体现党的先进性,引起了‘是好同志还是俘虏’的现象”。 谢春涛说。

党规党纪的权威度、严肃性真正确立在全党范围内,中央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先行修改了上述两个相关度高的党内法规。 今年10月12日,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修改的指导方针和条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严格控制党的态度在这次修改中充分表现出来。 两法规回答了“全面、涵盖多少”“严格、严格到什么程度”等问题,坚定了全面严格控制党的决心,发出了今后越来越严格的信号”。 谢春涛说。

创造道德高线——修改的指南自党政以来首次得到肯定的提倡,成为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

专家认为这次指南的修改“动作很大”,法规的名称和文案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党政权以来首次全面提倡,形成了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向全体党员发表了道德宣言,向全国人民作出了庄严的承诺。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政治若干准则》经修订后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到‘中国共产党’,从‘廉洁政治’到‘廉洁自律’,体现了‘全面’两个字。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指出,新规范将把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 其中,对党员指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仅限于“廉洁政治”,还扩展到“廉洁使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

在指南修改的过程中,强调要点,删除繁体字很简单,多次积极提倡,重点是立德改善,将“八个禁止”、“52个不允许”等负面清单的复印件转移到同时修改的纪律处分条例中,现在的第18条,3600余字

比较全体政治家,标准以如何正确处理和解决“公与私”“廉与腐”“节俭与奢侈”“苦与乐”的关系为中心,提出了“四重”。 与党员领导干部相比,规范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节操、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条款、字数减少了,但要总结微言大义、“廉洁”的主题,重申党理想信念的宗旨、优良以前传来的作风,表现出共产党的高尚道德追求,有“经典感”。 ”。 高波对全体党员强调、看、摸、易懂、易执行的高线。

明确负面清单——删除70余条和国法的重复副本,增加“拉帮结派”等违纪条款,条例的修改充分体现了纪律法的分离,纪律在法律面前,纪律比法律更严格

10月16日,中央在相关事件通报中采用的新提法特别引人注目:周本顺“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的责任”,杨栋梁“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潘逸阳“不向组织忠实证明问题”,馀远辉“报告个人关系事项,

这些“纪言纪律语”充分体现了党十八大以来全面严格治党的实践成果,但这些成果转化为纪律要求,纳入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重视问题,新修订的条例增加团结派,对抗组织审查,大致没有一个和气气,进行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证明问题,无视指示,不忠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权利交易、职权或职务 侵犯群众利益,无视群众需求,强制命令,工作,侵犯人民党组织权利,全面严厉。

条例的修改,除了上述的“一增”之外,还有“一减”“一合并”。

“一减”删除了原条例中70多条与法律法规重复的规定,取而代之的是党组织和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必须全部追究”等专业规定

谢春涛认为纪在法前,纪严在法将突破法律“底线”之前让党员接触党纪的“底线”,跌倒也不要大跌跤,本质上体现了对广大党员的爱护。

“一整合”将现行条例规定的十种违反纪律行为的整合修改为六种,分为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大众纪律、从业纪律、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现行规定中边界模糊,中间留有间隙,弹性大。 这次把纪律具体化,相当于“坡度”,覆盖更大的范围,更严格地覆盖,给了党员更可靠的合规。 ”。 中央党校党建教育研究部的戴雷军教授认为这些变化都代表着“严”字。

党内法规不是“橡皮泥”“稻草人”,而是按照规范和条例严格处理,发出必须把党规党纪铭刻在全体党员心中的确定信号。

立德向善、立规处罚恶、准则和条例的颁布,是进一步收紧管理党治党的“篮子”,下一步是落到实处。

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两项法规时,各级党委要全面负责和执行严格的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监督的执行责任职责,领导干部发挥表率的作用,党规党纪的认真性和权威度

高波认为,要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创造“学、思、实践、悟”四个字很重要。 “学”是学习法规复印件,理解其深刻含义。“思维”是把现阶段的实务作为实际和两大法规“对表”,确定下一步的商业构想。 “实践”是在实际业务中必须严格按照规范和条例处理的“悟”用于在“学、思、实践”中形成共识,进一步指导实践。

“两项法规的修改,是反复遵守党章,党章廉洁自律和纪律要求的具体化。 ”。 谢春涛认为,应该以贯彻执行两个法规为契机,唤醒广大党员党规的党纪意识,确立党章权威,牢记党规党纪。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指出,准则和条例作为党内法规,在“带电高压线”上,不可成为“橡皮泥”“稻草人”,实行,特殊,不可有例外。 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的作用,大胆负责,认真斗争。

条例规定各省、区、市委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事业的现实情况,制定个别的实施规定。 专家们建议加快补助制度建设,修改其他党内法规,建立不腐败、不腐败、不腐败的比较有效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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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四大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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