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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信息港广州9月17日专电(记者马晓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17日对陆丰“墓爷”事件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公诉机关追加告发当时陆丰市公安局局长陈俊鹏赠送20万元。

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原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陆丰市潭西镇安福墓园负责人林耀昌此前涉嫌承包公益性墓地非法经营集资,被多家媒体曝光,被称为“墓爷”,受到社会关注。 此案于2015年1月13日进行了第一次公开庭审理,林耀昌不承认构成此罪。

林耀昌因涉嫌非法占有农用地被陆丰市公安局立案搜查后,通过中间人向时任陆丰市公安局局长陈俊鹏行贿20万元。 最初开庭后,检察机关向法院追加起诉,林耀昌指控犯有受贿罪。

在当天的审判中,林耀昌在法庭上坦白了追加指控的行贿罪,承认把20万元现金送给了时任陆丰市公安局局长陈俊鹏,但没有得到非法利益。

林耀昌的辩护律师为受贿罪轻微辩护。 辩护律师说,林耀昌认为当地公安机关对其错误立案行贿,情节轻微,林耀昌为家乡经济的迅速发展做出过贡献,希望法院免除刑事处罚。

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标题:“广东陆丰“坟爷”被追诉行贿公安局长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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